"Execute"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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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學生輔導資料(含輔導紀錄)提供家長調閱、複印、修正或刪除等相關問題,詳如說明。-2016-0204 |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學生輔導資料(含輔導紀錄)提供家長調閱、複印、修正或刪除等相關問題,詳如說明。-2016-02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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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人事==== |
於 2023年11月14日 (二) 09:15 的修訂
- 課程架構-#、教師語-基本能力#、教師-備參1、班級教學、評量與問卷、自然教室-#、讀寫教室-#、圖書館、防災推廣、國際觀點、藝術課程、
- 學校網站架構、國小校園、學校行政、各縣市國小、家長區、學生區、各類評鑑檢核表、衛生組、環保評量、健康促進評量、台南教甄文史題庫、禮儀-面試
國小校園行政
行政
教育局(上級)端 台南市登革熱防治專區---* 臺南市學校午餐教育資訊網 防災教育 衛福部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各推廣教育網站 健康吃快樂動校園宣導飲食營養教育計畫 ~
行政評鑑因應
2015-1101
- (目前學習教育系統與機構內之教、學、工作方式:
- (1.評鑑項目分類細項多,疊層架屋式的冗項繁雜。
- (2.齊頭式項目,忽視單位特色,常使各單位消失在眾多分類項海中。
- (3.上位者希望兼顧每一面向、層面,卻容易造成下屬單位特色難彰顯。
- (4.養成下層單位只能遵循,不須思維、敷衍了事的惡習。
- (5.消滅各界創意思維,造成官大學問大假象,易形成上下階層對立。
- (6.教育者、學習者創意同時被抹煞,造成二方競爭力、思維力同時下滑,影響效率與國力。
- (7.
- (主題評鑑建議思維考量點:
- (1.學習者學習目標
- (2.教學、推廣流程
- (3.成效審視
- (4.專業人力運用
說明:
- (1.以上內容建議在10項要點內條列式說明,文字與圖表比重莫差異過大,總頁數5頁A4紙(數位)內皆可。
- (2.能呈現貴單位教育成效,以人為教育主體的思維導向。
- (3.非領域課程之議題推廣,2頁內容為限,能說明實際推廣與回饋即可。
Files-Manage
檔案管理:
- 範例
各類行政用範例
- 獎狀、證書範例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獎狀
- 三年O班OOO同學參加本校一O四學年度圖書館閱讀知識大挑戰比賽,成績優良獲得三年級組第一名特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獎狀
- 六年o班ooo參加ooooo國際奧林匹克機器人大賽台南市校際盃競賽表現優異為校爭光特頒發獎狀以資表揚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感謝狀
- 感謝 佛光山慧慈寺
- 於102學年度上學期,為本校舉辦「雲水行動書車」活動,使孩子擁有快樂的閱讀經驗,提升本校閱讀風氣
- 特以此狀,以表謝忱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感謝狀
- 善化區OO宮 宏揚媽祖聖德贊助本校每班獎學金一名嘉惠地方學子之熱誠足為表率
- 特以此狀 以表謝忱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獎狀
- 五 年 o 班 o o o 同學 於103學年度第二學期擔任xx國小校園小天使服務熱心,殊堪嘉獎
- 特頒此狀,以資獎勵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存根聯(同頁另一半為,感謝函暨收據,中間蓋騎縫章)
- 茲收到OOOO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南市xx區OOOOOO號、公司統號:OOO捐資興學新台幣xx萬元整。
- 隆情厚誼,深表無限感激與謝意
- 耑 此
- 謹致謝忱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在學證明書
- xx幼證字第001號
- 學生朱OO 民國OO年O月OO日生
- 於103年度第1學期在本校幼兒園
- 肄業屬實 特發給在學證明書
- 以資證明
- 校對人: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休學申請書
- 證字第oooo號
- 學生 係民國 年 月 日生
- 在本校 年級第 學期肄業(迄民國 年 月 日)茲因
- 必須休學請予核准 此陳
- xx國小
- 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 臺南市OO國民小學學生轉學證明書
- 學生 OOO 中華民國OO年OO月OO日生,在本校四年級第二學期肄
- 業。因申請轉學經查屬實應予照准。核給轉學證明書為證。
- 附該生學籍紀錄表、學生輔導資料紀錄表暨本學期成績考查紀錄各乙份。
- (請於一星期內至轉入學校報到) 附註:成績以百分法記之
- 學習領域 成績\次別 節數 第一次成績考查 第二次成績考查 第三次成績考查
- 校長 校對 導師
- 中 華 民 國 一O二 年 七 月 一 日
- 臺南市xx國民小學
- 修業證明書
- 學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生在本校修業期滿依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之規定給予修業證明書
- 此 證
- 畢業-市長獎:
- 情文並茂造詣精深足為楷模 特頒市長獎以資鼓勵
- 五育均優表現傑出足為楷模 特頒市長獎以資鼓勵
- 求真務實創新發明足為楷模 特頒市長獎以資鼓勵
- 術德兼修技藝超群足為楷模 特頒市長獎以資鼓勵
- 知禮守法進德樂群足為楷模 特頒市長獎以資鼓勵
- 奮發向上砥志礪行足為楷模 特頒市長獎以資鼓勵
- 身心並進智勇雙全足為楷模 特頒市長獎以資鼓勵
SOP流程
- 標準作業流程
- 校園危機處理
- 學生傷害意外
- 霸凌
- 火警
- 地震
- 氣候突變
- 校外教學馳援
- 陌生人入侵
- 教學活動備案
- 家長干擾
- 教師因故無法到課教學
- 學生私自離校
- 任務編組演練
- 企業如何建立部門工作標準作業程序(SOP)」]
- 教育部作業標準化(SOP)流程圖製作規範]
危機處理-操作流程(sop)
- 文/星雲大師
- 《八大人覺經》說:「世間無常,國土危脆。」
- 天災人禍,生老病死,也時時都在威脅著我們,因此人要有「危機意識」,才能安然生存於天地之間。
- 懂得「防患於未然」
- 「居安思危」的危機意識,尤其要懂得「有備無患」,要培養處理危機的能力。
- 《四十二章經》裡的「人命在呼吸間」;
- 《圓覺經》「認賊為子」,勸導我們莫以妄心為真心,修行才能成就;
- 《維摩經》的「不做焦芽敗種」,譬喻修行人如果不發心,就會像燒焦的芽、敗壞的種子,不能成長為大樹,庇蔭眾生;
- 《華嚴經》的「不忘初心」、
- 《維摩經》的「不請之友」、
- 《八大人覺經》的「不念舊惡」、
- 《起信論》的「不變隨緣」。
- 危機意識是一種智慧,一種覺悟;能明白「危機就是轉機」的人,就有辦法走出危機,就能轉危為安,人生之路自然也就寬廣無比。
- 各級學校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流程
- [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表]
- 災害防救流程圖-1
- 災害防救流程圖-2
-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疫情通報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天災通報系統-(新版天災通報模組)
- 登革熱 通報:
- [ 校安通報]-「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登革熱屬「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之乙級通報事件,知悉後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
- 中輟生處理流程
- 轉學處理流程
- 資訊操作處理流程-包含網管級與一般資訊素養許多連結
- 校園危機處理
行政處室資料連結
- [ 學務處]
家長專區
採購網
資訊網
事務填報
專題宣導
天然災害:
- 地震:
- 火災:
- 颱風:
- 水災-淹水趨勢圖
- 資源調度:
- 資訊:調度、統合,無線電分配頻道、代碼。資源即時程現。備援系統。
- 人力:志工團,分層指揮部-負責人,現場馬上支援
- 物資:物資處理中心,統計
醫療系統
- 各地醫療院所,處理能力,調度能力
- 醫療器材,專業支援人力
校園重大事件因應流程
- 急難事件:
- 急難救助(生活經濟困境):1957
- 反詐騙諮詢電話:165
- 生命線:1995
- 護幼保護專線:113
- 火警、緊急救護電話:119
- 報案、交通事故:110
- 各類緊急電話
- 停班停課查詢電話:020300166
- 手機緊急電話:112
- 救國團張老師:1980
- 市內查號台:104
- 長途查號台:105
- 手機查號台:105
- 英文查號台:106
- 報時台:117
- 氣象台:166
- 國際人工台:100
- 長途人工台:108
- 高速公路路況:168
- 行政院消費者專線:1950
- 中華電信服務電話:123
- 海外救助電話:(03)398-2629,(02)2348-2999
家庭教育中心:
教育部創建整合全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號碼為『4128185』(2013-05)
- 家庭教育中心為提供家庭教育相關問題之電話諮詢或面談服務,於本中心溪北及溪南服務處設置「幫幫我885諮詢專線」,請家長知悉,多加利用。
- 諮詢專線服務時間如下:
- (一)溪北服務處:
- 1.諮詢專線:06-6569885;服務時間:周一至周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
- 2.面談地址:新營區秦漢街118號。
- (二) 溪南服務處:
- 1.諮詢專線:06-2226885;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晚上18時至21時。
- 2.面談地址:中西區公園路127號。
- (三)如需面談諮詢服務,可事先來電預約,並於面談時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即可。
身障學生與家長:
- (身障學生與家長,0800-258880 特教免費諮詢專線
學生輔導:
【學生輔導暨網路成癮電話諮詢專線:2525553】
教育部-教育局
教育部
教育外政府公部門
教育局
- 公開資料服務
教育法規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僑生、駐外人員、特殊身分、歸國學人、大陸來台依親......等,子女就學辦法等查詢。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26日以臺參字第1010214785C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 校外各類學習資訊
共通性:
公務報表 填報/通報
(要把往年之通報填報,列印成pdf檔案,留存參考)
- 資通安全管理系統線上自我評量-即日起至105年6月17日止。
- 學校基本資料>各級學校基本資料-教育部統計處
- 內政部各類統計-人口、地政......
- 106年度設置及應用電腦計畫先期審查-2016-0505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手冊
- 下載路徑:「教育部全球資訊網-本部資源-單位介紹-國民教育司-校安手冊」-(2018.07教育部已查無此檔?,台南市(from2012)還在用?)
- (所有下列各檢核表,皆在上述"管理手冊"檔案中,請自行列印後發給業務當事人,核實填寫後,送至總務主任處統一填報。
- 政府機關電腦作業效率問卷填報-2016-0311
- 資訊安全調查-2016-0311
- 高雄市教育局相關檔案搜尋-如"午餐"
編號 | 名稱 | 頁數 |
---|---|---|
表2-1 | 校園建築管理檢核表 | 21 |
表2-2 | 消防安全管理要領檢核表 | 27 |
表2-3 | 水電設備管理檢核表 | 33 |
表2-4 | 天然災害管理檢核表 | 36 |
表2-5 | 運動遊戲器材管理檢核表 | 42 |
表2-6-1 | 一般專科教室安全檢核表 | 47 |
表2-6-2 | 電腦資訊教室安全檢核表表 | 49 |
表2-6-3 | 服務教學空間安全檢核表 | 51 |
表2-6-4 | 各科實驗教室安全檢核表 | 54 |
表3-1 | 一般教學安全管理自我檢視表 | 60 |
表3-2 | 實驗安全管理檢核表 | 65 |
表3-3 | 游泳安全管理檢核表 | 71 |
表3-4-1 | 校外教學安全檢核表 | 78 |
表3-4-2 | 車輛安全檢查表 | 82 |
表3-5-1 | 嬉戲傷害防治檢視表 | 84 |
表3-5-2 | 運動傷害防治安全檢視表 | 86 |
表3-6 | 交通安全管理檢核表 | 89 |
表3-7 | 飲食衛生管理檢核表 | 97 |
表3-8 | 校園公共衛生管理檢核表 | 105 |
表3-9 | 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檢核表 | 112 |
表3-10 | 校園暴力防治檢核表 | 120 |
表3-11 | 校園門禁管理檢核表 | 131 |
- 高雄市教育局相關檔案搜尋-如"午餐"
- 103學年國中小定期公物報表網路填報作業系統2014-1001開始~1025
- 103學年國中小網路填報-寒操作手冊(教學)
- 市府網站後台:管理後台網址自本(104)年3月16日起變更
-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申報作業系統操作&時數會出入-操作步驟。
- 教務處:
- (--每年10/25前各處室依表統計填報完成,
- (各頁下方有加總者一定要按下自動加總,
- (在各表右下方填上聯絡人暨電話。
- 學務處:
-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疫情通報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天災通報系統-(新版天災通報模組)
- 登革熱 通報:
- [ 校安通報]-「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登革熱屬「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之乙級通報事件,知悉後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
- 105年3月10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050192465號函
- 校園登革熱疫情調查表進行確診個案之疫情調查
- 疫情調查
- 疫調表寄至承辦人周~信箱 peifanchou@tn.edu.tw
- 來電確認
- 宣導:
- 洗手應維持「濕、搓、沖、捧、擦」,並依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
- 「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
- 「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
- 「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 「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及
- 「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等,作好防疫監控及防治機制。
- 若有傳染病疑似群聚事件,應立即通知本局及衛生單位,以利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 總務處:
行政分類-日常業務
一、從下表看學校各行政處室的一年的日常業務(網路上某一學校所整理)
教務處 | 學務處 | 總務處 | 輔導室 | |
---|---|---|---|---|
教務主任:
教學組:
註冊組:
資訊組:
|
學務主任:
生教組:
體育組:
衛生組
午餐:
健康中心:
|
*請購、發放、核銷
|
*建立學生輔導資料
|
二、各處室必須填報的平台
- (一)行政人員都要用的:
- 電子公文系統、
- 各縣市教育處資料填報系統(臨時需要資料、數據時用的)
- (二)教務處:學務管理系統(學生學籍、成績,各縣市獨立系統)、
- 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
- 教育部資訊與科技教育司線上填報系統 (資訊教育評鑑)、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學生資源網、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
- 教育部學產基金、
- 教育部統計處定期公務統計報表填報系統、
- 教育部統計處原住民學生基本資料填報、
- 國家教育研究院中小學題庫網、
- 全國中小學英語教學系統、
- 各級學校英語文教學成效填報系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新生閱讀推廣平台、
- 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資訊網
- (三)學務處: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
-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
- 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台灣健康促進學校網頁、
- 教育部學生健康資訊系統
- (四)總務處:經濟部能源局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網站、
- 環境保護署綠色生活資訊網政府綠色採 購申報系統、
- 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公文節能減紙填 報系統、
- 教育部無障礙校園環境管理系統
- (五)輔導室:教育部新住民語文教育中心、
- 內政部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
校內行政
教務處: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方案科技化評量--觀看結果
- 教育程度通報系統-每年11月15日前通報
教學組
- 排課系統-STC排課系統(3.72版免費中文)、FET免費排課系統(英文版)
註冊暨設備組:
- 特教
- 特教研習報名-要找到自己學校
- 教具
- 教具製作
- 回收牛皮紙、瓦楞紙版、紙箱、大寶特瓶、作業簿(撕去書寫部分,留下空白頁)、書籍、......
- 裝貨紙箱,取或割除時,末裁底部中間膠帶;應從紙箱腰部對切,即可成二紙盒教具文物盒使用。
- 推廣海報
- 用6*3尺長三合板,美工刀即可裁成90*60cm海報版數片(數片疊一起,四邊電鑽各打2孔,用蒐集之紙袋提耳作串提),用牛皮紙糊四邊防刺手,用之。
學務處:
- 「學輔校安科-文件下載」區-「臺南市○○國○中輟暨長期缺課學生網絡通報處置彙整表」及參考範例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天災通報系統-(新版天災通報模組)
- fb.watch/9e_lucEsXS/ 日本小學生從小就建立起好的交通禮儀]
-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 或教育局網站-學輔校安科-專題網站-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專區-附件下載處
生教組
- 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 臺南市xxxx國民小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 【校園輔導與管教系列】
- (一)教師的輔導管教方式,如何兼顧法、理、情,達到教育目的?-劉金玫律師主講 ‧ 陳端峰老師主持
- (二)如何才算是把孩子「教好」? 讓我們也來關心老師-黃旭田 律師
- (三)老師,這樣處理好嗎?-教師處罰界線與程序正義-高全國律師 主講 ‧ 陳端峰老師 主持
- 教師不當管教事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安(一)字第1060386726號
主旨:邇來教師不當管教事件頻傳,請務必落實宣導正向管教相關規定,恪遵「教育基本法」嚴禁體罰,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應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其身心之侵害,且「教師法」第17條明定教師負有輔導或管教學生之義務,教師應以教育專業來輔導管教學生。
二、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摘錄重點如下,請務必利用教師晨會或校務會議時間加強宣導:
(一)體罰定義: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而為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例如:打耳光、打手心或責打身體其他部位、命學生自打耳光或互打耳光、交互蹲跳、半蹲…等。
(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請參考第22點一般管教措施,例如:口頭糾正、調整座位、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規勸或糾正之方式,並應視情況適度給予學生陳述意見之機會,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錯誤而處罰全班學生、公然侮辱、恐嚇、侵害學生財產權(如罰錢、沒入學生物品…)等作為輔導與管教之手段。
(三)教師有不當管教學生之行為者,學校應予以告誡,其一再有不當管教學生行為者,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教師有違法處罰學生之行為者,學校應按情節輕重,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予以申誡、記過、記大過或其他適當之懲處。倘教師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學生,並應列入教師年終成績考核依據。
三、為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請善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除於每學期校務會議或友善校園週列入行事曆規劃,請校長親自宣導外,請學校務必列入教師進修活動,務請於本(106)年9月15日前完成辦理教師正向管教相關研習活動,辦理成果另案調查。
- 人權法
- 法治教育實施要點
- 中小學辦理法治教育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一、
依據:
- 教育部與法務部共同訂頒之「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
二、目的: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推動學校法治教育,養成師生守法守紀之良好習慣,以奠定法治社會基礎,特定本要點。
三、實施原則:
- (一)整體性原則:法治教育以學校全體師生為對象,開發體驗性課程或活動,從活動經驗中學習,養成守法習慣。
- (二)生活化原則:教導學生實用生活法律知識,並透過角色互換、角色扮演等戲劇表現,讓學生體會民主法治的真諦。
- (三)社區化原則: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參訪、法治宣導等活動,建立師生法治觀念。
- (四)民主化原則:透過公開及民主化程序,推動學校法治教育。
四、實施策略:
- (一)本署、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應依權責成立法治教育推廣會或專案小組,負責各該直轄市、縣(市)年度整體工作計畫之研擬、規劃、執行與評估,並推動及督責所屬學校落實執行法治教育工作。
- (二)各中小學應將法治教育列入年度重點工作,依據實施項目,配合各該學校特色、學生需要及區域特殊性,訂定年度工作計畫,落實執行。
- (三)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應就所屬學校,依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層級,分別成立法治教育中心學校,協助推展各項工作;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由本署負責規劃、成立法治教育中心學校,推展辦理相關活動。
1.依據地區環境特色及需要,開發、蒐集法治教育相關宣傳資料、教材、教具及媒體等,並支援各校辦理相關活動。
2.規劃辦理國民中、小學親師法治教育實務座談會,採分區方式進行,各分區聘請教育、法律學者專家一人至二人,透過座談方式,協助家長、教師處理學生相關問題,提升親師法治素養。
3.辦理法治教育教材教法觀摩研習活動,參加對象以各校法治教育種子師資及對推廣法治教育具熱誠之學校導師為主,採用本署所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校相關課程內容,藉各校相互觀摩,提升教學效果,並協助各校推展法治教育。
- (四)年度各項活動完竣後,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彙集所屬學校(含中、小學)活動,編印法治教育成果報告書(得包括活動內容、辦理情形、相關會議記錄、活動照片、回饋表及中心學校資料發展成果等),函送本署備查,並公告電子檔,提供各校參考,俾提升法治教育推展成效。
五、各級學校實施項目:
- (一)各級學校應成立法治教育推展小組,研議討論學校年度重要措施,擬定工作計畫,落實推動學校法治教育工作。
- (二)將學校相關規定(校規、獎懲、申訴等)印成手冊,促請家長與學生共同了解遵守。
- (三)由學校師生共同研討,訂定校規、班級公約等相關規定。
- (四)學校應邀集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共同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確實有效地執行。
- (五)學校定期表揚、獎勵推行法治教育有特殊表現之師生及社會人士。
- (六)協調警察治安機關、律師公會、與法治相關之社會公益團體等單位,至各校實施法律知識專題演講。
- (七)配合學校課程,運用相關法治教育輔助教材及電子媒介等工具,宣導法治觀念。
- (八)對於青少年較常發生之校園事件,或社會重大案件,學校(或老師)應隨機實施法治教育。
- (九)利用導師時間及彈性應用時間,至少每週一次講解法律常識。
- (十)利用班會時間,由學校或學生規劃討論法律有關之議題,加強學生對法治生活的思考與討論。
- (十一)配合法律基本常識測驗,辦理相關配套活動,如:有獎徵答、演講、作文比賽、法律劇場、戲劇表演等。
- (十二)學校設立學生法庭,讓學生學習解決衝突與糾紛,培養法治觀念與態度。
- (十三)學校定期舉辦學生、教師及行政人員的法治座談會,以增進法治素養。
- (十四)學校宜辦理並鼓勵教師參加教師法律知識研習,提升教師相關法律知能。
- (十五)配合親職教育等活動,宣導生活法律知識。
- (十六)安排學校師生參觀各地方法院等相關機構,並應作教育性指導。
- (十七)結合學校附近大學法律系(所)、法律服務社、法治相關之社會公益團體等,辦理法律知識育樂活動。
- (十八)鼓勵學生及家長共同參與社教館、文化中心或其他社區團體所辦理之法律知識宣導講座。
- (十九)其他。
六、經費補助原則:
- (一)各中小學經費來源:各中小學及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編列年度預算優先支應。
- (二)中心學校經費補助:本署視實際預算編列情形酌予補助。
七、督導考評:
- (一)經本署核定補助之工作計畫應按計畫執行,其補助經費不得移為他用,年度未執行完結之預算,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二)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配合各校年度作業計畫,切實督導執行,協助推動學校法治教育。
- (三)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其績效,依權責對負責承辦人員及學校優以敘獎。
- 友善校園週
- 教育部104學年第1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一、依據:
- 本部102年1月14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20006217號函修正「各級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活動規劃」,律定每學期開學第1週辦理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置重點於「防制校園霸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教育宣導活動。
二、104學年第1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 (一)實施時間:
- 1.104年8月31日(星期一)起至9月4日(星期五)止,各校得規劃於9月30日以前辦理友善校園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有效宣達友善校園活動理念;8月27、28日訂為友善校園週準備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應完成教育宣導準備,俾利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順利推行。
- 2.104學年新生始業輔導(新生訓練)期間,由各校依學制列入適當課程教育宣導,以建構健康、和諧的校園風氣,正向推動友善校園(本部104年6月30日臺教學(五)字第1040085947號函諒達)。
- (二)實施作法:
- 1.本部:
- (1)訂定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督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落實推動友善校園週相關活動。
- (2)製作「尊重他人,健康上網」防杜網路霸凌教育宣導短片,宣導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的網路素養,同時教育青少年及學生瞭解求助與權益保障管道。
- (3)製作「做個有禮貌的網路小公民」(國小中年級)、「快樂學習遠離網路霸凌」(國小高年級)、「網路公民言行守禮守法 遠離網路霸凌樂無限」(國、高中)及「遠離網路霸凌123」(家長篇)防杜網路霸凌宣導單,由各校適時結合相關課程實施機會教育,鼓勵學生勇於反映校園霸凌事件,以利學校及時調查、協助及輔導。
- (4)為持續推動營造友善校園,透過「友善校園向前GO」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FCKeepOn )提供即時活動等資訊,藉由與民眾互動、溝通,使本部政策貼近民眾需求,並呼籲社會各界共同建構健康、和諧的校園風氣,讓學生在校園中能夠快樂學習、成長。
- (5)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視察及各縣(市)聯絡處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分別抽查視導轄區內3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
- 1.本部:
-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據地方特性訂定104學年第1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地方重大活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針對轄屬國中、小等學制學校加強教育宣導作為,及推廣「尊重他人,健康上網」之正向防杜網路霸凌作法。(各直轄市、縣【市】友善校園週活動資訊,請於104年8月20日以前提供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彙辦)
- (2)各直轄市、縣(市)首長的參與,有助於提升全民共同防制校園霸凌之宣導成效,並能有效遏止校園霸凌及暴力事件之發生;請規劃由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就防制校園霸凌應有的作為與責任等加強宣導。
-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辦理之友善校園週活動,請發布新聞稿或相關文宣資料,並邀請媒體採訪報導,以擴大活動宣導成效。
- (4)督導轄屬學校落實辦理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彙整轄屬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成果。
- (5)督導轄屬學校完成暑假學生反毒知識學習單,並請各校於友善校園週時,與學生共同討論反毒學習單內容,及宣導正確反毒觀念;於開學3週內將成果陳報本部國教署備查。
- (6)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駐區督學,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抽樣視導轄區內3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
-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3.各級學校:
- (1)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由校長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週活動之意義,就「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及「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應有之作為與責任等加強宣導,及倡導「尊重他人,健康上網」之正向防杜網路霸凌作法,並推廣紫錐花標誌及反毒宣導,讓全民共同響應及深化紫錐花運動。
- (2)與學生共同討論暑假學生反毒學習單內容,及宣導正確反毒觀念。
- (3)積極規劃以活潑、多元方式,於開學後至9月30日期間辦理友善校園系列教育宣導活動。
- 3.各級學校:
- (三)教育宣導重點:
- 1.防制校園霸凌:
- (1)推廣「尊重他人,健康上網」之正向防杜網路霸凌作法,宣導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的網路素養,同時教育學生如果遭遇網路霸凌事件時,可以怎麼做:
- 1.防制校園霸凌:
- 甲、不謾罵:不要與對方謾罵,也不要張貼讓對方不舒服的言論。
- 乙、請刪文:先以訊息通知對方,告訴對方你的感受,請對方刪除讓人不舒服的貼文。
- 丙、留證據:若告知對方刪文後仍未改善,即將讓人不舒服的內容截圖下來,留做證據,並與家長或老師討論如何處理。
- 丁、快阻斷:使用社群網站的「解除朋友關係」或「封鎖」功能,阻斷網路霸凌行為人與你的聯絡,避免繼續看到不舒服的貼文。
- 戊、尋求助:透過下列「多元反映管道」尋求協助,並得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02)3393-1885、www.win.org.tw 提出申訴。
- (2)持續加強宣導多元反映管道:可以向導師、家長反映或向學校投訴信箱、縣市投訴專線、本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反映,或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或是向其他管道(好同學、好朋友)反映;並強化師親生對於校園霸凌定義的認知(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條規定,所謂校園霸凌係指學生與學生間,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
- (3)宣導並鼓勵校園霸凌事件的旁觀者,面對他人霸凌的行為要能勇敢說出來,才能積極幫助被霸凌的同學,家長及老師也才能針對問題進行協助與輔導,更是彰顯校園正義的重要表現。
- (4)本部於每年上半年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個案處遇作為工作坊」,及下半年辦理「防制校園霸凌個案處遇作為實務研討會」,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積極運用參與培訓、研習之師資,規劃辦理轄屬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培訓、研習活動,以充實各校因應小組成員知能。
- (5)各校應辦理防制校園霸凌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教職員工對於校園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機制之認知,並運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鼓勵學生對校園霸凌事件儘早申請調查或檢舉,以共同推動友善校園之環境。
- (6)各校於友善校園系列活動期間(104年8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得運用所屬LED電子看板(跑馬燈)播放宣導文字,或電視牆、學校網頁刊登宣導圖示,以強化宣導成效。
- (7)本部教育宣導資源:
- 甲、「尊重他人,健康上網」防杜網路霸凌教育宣導短片(近期透過無線電視公益頻道或於電影院播映,持續加以宣導;並置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提供各校運用宣導)。
- 乙、防杜網路霸凌宣導單:「做個有禮貌的網路小公民」(國小中年級)、「快樂學習遠離網路霸凌」(國小高年級)、「網路公民言行守禮守法 遠離網路霸凌樂無限」(國、高中)及「遠離網路霸凌123」(家長篇)(https://csrc.edu.tw/bully/DownloadFile.asp?File=20156171939328.rar )。
- 丙、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csrc.edu.tw/bully/ )教育宣導資料:「防制校園霸凌」文宣海報與貼紙、「防制校園霸凌」法律責任及「我的朋友是老大」影片、教學指引等。
- 丁、防制校園霸凌法治教育宣導動畫專區(http://www.edu.tw/pages/detail.aspx?Node=3321&Page=13775&Index=6&WID=65cdb365-af62-48cc-99d9-f9e2646b5b70 )區分「校園霸凌類型」及「學制」提供動畫及教學指引(如下表),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持續加強運用、融入教學,並強化國中、小等學制學校之教育宣導作為。
- 宣導動畫標題 防制校園霸凌類型
- 主標題 副標題
- 防制言語侮辱篇 天使的吻痕 言語 / 關係霸凌
- 防制肢體暴力篇 再見.阿嚕巴! 肢體 / 性霸凌
- 防制誹謗篇 蓓蓓與大叔的緋聞 言語 / 關係霸凌
- 防制恐嚇篇 偶像的醜聞 肢體 / 關係霸凌
- 防制剝奪行動自由篇 體育課拘禁事件 肢體霸凌
- 防制財產侵害篇 琦琦的書包 肢體霸凌
- 防制人格侵害篇 小饅頭的眼淚 肢體 / 性霸凌
- 防制網路誹謗篇 網路黑白講 言語 / 關係 /網路霸凌
- 防制恐嚇勒索篇 錢!拿來 肢體 / 言語霸凌
- 防制身心傷害篇 嫉妒與勇氣 肢體 / 言語霸凌
- 戊、本部校園法治教育學生手冊(http://www.edu.tw/pages/detail.aspx?Node=1521&Page=20013&Index=4&WID=65CDB365-AF62-48CC-99D9-F9E2646B5B70 ),加強宣導:「校園暴力、組織犯罪及引誘、轉讓毒品都是涉及刑責的」。
- 己、少年法律(文字/漫畫)專刊(http://www.mdnkids.com.tw/law/ )。(專刊運用參考如附件1)
- 庚、品德教育資源網(http://ce.naer.edu.tw/ )、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http://hre.pro.edu.tw/1-1.php ),加強品德、人權教育宣導,培養學生尊重、關懷之生活態度,建立正確人生觀。
- 辛、(教師版)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https://eteacher.edu.tw/ ),加強網路禮儀、防制網路犯罪之教育與宣導,以防制網路霸凌、犯罪等事件之發生。
- 2.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 (1)為防制層出不窮的新興毒品,配合國際潮流,本部朝向自我健康管理的正向表述推動反毒策略,以「紫錐花」作為反毒運動的象徵,並以嶄新及系統性之作法有效因應;本部業以103年8月18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20878號函頒「教育部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期成為反毒最佳代名詞,具體落實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工作。
- (2)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各級學校配合重大活動,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推廣紫錐花標誌及反毒宣導,讓全民共同響應並深化紫錐花運動。
- (3)為提升學生及家長反毒知識,本部設計適合學生學習程度反毒知識學習單(分為國小中年級版、國小高年級及國中版、高中職版等3種),以活潑生動的情境導引家長及學生學習反毒相關知識,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及聯絡處轉知轄屬學校併同家長聯絡簿交付學生,並請家長於暑假期間陪伴學生共同學習;友善校園週期間,與學生共同討論反毒學習單內容,宣導正確反毒觀念,加強反毒與拒毒知能教學。
- (4)透過本部「大專校院推動紫錐花運動拒毒萌芽反毒宣導服務學習模式推廣活動計畫」,藉由大手牽小手,讓大專校院的學生設計活潑的反毒教案,主動聯繫鄰近國中、小學,協助進行教育宣導活動。
- (5)請各級學校運用「拒毒技巧天龍八不」等相關文宣資料,加強學生建立有關毒品危害防制之正確觀念,並運用聯絡簿結合家庭教育,提供正確反毒、拒毒資訊。
- (6)本部教育宣導資源:
- 2.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 甲、相關教育宣導資源,本部已放置紫錐花運動官方網站文宣專區(http://enc.moe.edu.tw/ ),並函轉各大專校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聯絡處等單位轉知轄屬學校宣導運用。
- 乙、本部已印製「愛他請守護他」、「毒品新樣貌 你我要小心」、「租屋安全」等2款海報各1萬份、1款單張8萬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聯絡處轉發轄屬學校納入相關宣導活動運用。
- 丙、104年本部已製作「毒品新樣貌 你我要小心」、「網路危機篇」、「手機團購篇」、「打工危機篇」、「歹路不可行篇」、「正確選擇篇」等多款宣導單張,請各校運用聯絡簿結合家庭教育,提供正確反毒、拒毒資訊,共同攜手防制毒品的危害。
- 丁、本部轉發影音文宣資料:「破浪而出」、「毒禍」、「熱血反毒、青春起藝」等,強化反毒宣教作為。
- 己、少年法律(文字/漫畫)專刊(http://www.mdnkids.com.tw/law/ )。(專刊運用參考同附件1)
- 3.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 (1)依據本部101年11月16日臺軍(二)字第1010212965C號令修正「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規定及99年3月29日臺軍(二)字第0990047517號函修訂「發現學生疑似參加不良組織通報流程圖」,學校應針對相關偏差行為學生實施通報及輔導;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局(處)、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應依據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疑涉組織犯罪追輔小組」執行計畫辦理。
- (2)各直轄市、縣(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接獲警察機關通知學生涉及參加不良組織,應主動通報本部列管;另警察機關查獲學生犯罪,將通報各直轄市及各縣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請各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完成查證確認後,以密件函轉學校加強輔導。
- (3)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落實「(學校)發現學生疑似參加不良組織通報流程」規定,持續依據轄屬學校校安通報事件之「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發現學生有參與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等情形,即積極主動密件通報警政單位查察,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 (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應加強教育與警政單位保持橫向聯繫,以先期掌握學生校外聚眾、鬥毆、滋事等偏差行為事件,通知學校及時介入處置與輔導,以達積極及正向之教育目的,營造友善校園學習環境。
- (5)依據本部與內政部警政署103年6月17日第7次定期聯繫會議決議事項:「如學生或青少年欲脫離不良組織,可鼓勵勇於向警方報案舉發,並依『證人保護法』向檢察官申請保護」,提供各校作為輔導個案學生之參考。
- (6)防制學生遭受不法組織網路賭博危害:(學校發現學生遭受不法組織網路賭博危害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如附件2)
- 3.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 甲、鑑於學生涉入網路賭博案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各級學校應依據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於學校發現學生疑似涉及賭博事件時,落實個案通報作為(通報類別及名稱:「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之「疑涉違法事件」之「疑涉賭博事件」),並由教育主管機關指導學校應變處置、積極輔導個案學生,及協助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乙、為建置及強化預警機制,各校應透過導師加強觀察學生生活作息,及確實掌握高關懷學生日常言行,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更應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
- 丙、各校應運用朝會、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班級導師時間,或由各科教師協助於相關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加強實施預防網路賭博犯罪及被害預防教育宣導,並與警政單位合作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以維護校園純淨學習風氣。
- 丁、各校若發現疑似網路賭博網站,請協助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並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www.win.org.tw/ )提出申訴,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發展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
- (7)本部教育宣導資源:
- 乙、少年法律(文字/漫畫)專刊(http://www.mdnkids.com.tw/law/ )。(專刊運用參考同附件1)
- 反霸凌專區
教育部24小時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耳聆聆幫幫我)。
-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0800-200885
- 臺 南 市 反 霸 凌 投 訴 專 線 06 - 295902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電 話 5922023 分機 803 學務處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sullivan@tn.edu.tw
- 我被霸凌了該怎麼辦?
一、霸凌處置
二、支援管道
- 向導師、家長反映(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
- 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
-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投訴(如附表)
- 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投訴(0800-200-885)
- 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其它(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向學校反映
派出所:
- 防制校園霸凌法治教育宣導
- 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 防制校園霸凌
安全教育
- 騎乘腳踏車同意書
- 敬愛的家長您好:
一、本校為顧及學生騎自行車之安全,請與貴子弟懇談之後,確定您同意貴子弟可以騎自行車到校,且其上下學途中之安全由貴子弟自行負責。
二、學校僅開放5-6年級學生騎自行車上學。
三、請您告知子弟自己的車子要上鎖,以免被偷,學校僅提供場所放置車輛,但不負保管之責,並且請依規定停放於學生專用車棚。
四、騎自行車到校者,需要先經過家長同意,並且在自行車上加裝安全配備,務必配戴安全帽,才能提出申請。未依照規定佩帶安全帽者,學校將通知家長,並且不再允許 其自行車到校
五、未經學校同意,請勿騎車到校,也不要將自行車停放校外;違反規定者,經學校發現,一律將自行車扣留,並請家長親自到校領回。
- 台南市南南國小學務處 敬啟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同 意 書
- 本人同意讓 年 班學生: 騎自行車到校,並且依規定加裝車上安全配備(鈴鐺,前後燈等..),並且一定要配戴安全帽,且上、下學途中安全能自行負責。
- 立同意書人: (與學生之關係: )
- 家長姓名: (簽名並蓋章)
- 居住地址:
- 聯絡電話(手機):
- 此致 台南市南南國小學務處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臺南市南南國民小學(含幼兒園)106年度校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
壹、前言:
-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機率大,平時宜做好防震準備措施。又本市境內有新化斷層、後甲里斷層、左鎮斷層、六甲斷層、木屐寮斷層及梅山斷層南段等,而前兩者都被學者認為是第一類的斷層(全新世活動斷層),因此潛在的地震災害不可掉以輕心。2011年3月11日發生在日本規模9的大地震,引起海嘯、火災、土壤液化、核電廠危機,及本市2016年遭逢0206地震造成重大災害,永康區維冠大樓、歸仁區幸福大樓倒塌,損傷嚴重,於是積極推動各級學校防救災計畫與演練之施行,培養學校防災應變能力是必要的。本防災演練實施計畫以學校師生為對象,完成重大天然災害處理各項災害整備工作,評估災害發生後需要之人力、物力,並建立學校分組合作機制、基本資料,將既有器具設備建立清冊及制訂管理辦法;並將全校教職人員任務編組,設置防救災指揮中心,以對未來可能發生之災害作先前的預備。
貳、依據:
- 一、行政院災害防救法、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 二、教育部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 三、依據臺南市教育局南市教安(一)字第1060743476號函。
參、目的:
- 一、模擬發生地震引發多項災害情況,實施應變處理演練,檢視學校災害處置能力 及各項災害處置流程。
- 二、整合災害處理效能,並作為日後災害處置參考經驗,藉以強化學校災害防救災 應變處置暨善後復原重建作業能力。
- 三、針對本校潛勢災害實施演練,強化師生災害應變能力。
肆、參與單位:
-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 二、督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 三、主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
- 四、 承辦單位: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含各公私立幼兒園)
伍、活動對象:本校(園)全體師生暨教職員工
陸、實施時間:106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
柒、演練重點:
- 實施1分鐘演練地震避難掩護動作(依據內政部及教育部共同訂定之106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1)。
捌、實施步驟:
- 一、完成計畫擬定:
- 1.於106年8月21日(星期一)前將預定辦理預演日期、次數,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完成填報。
- 2.於106年8月25日(星期五)前,依據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與臺南市106年度臺南市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重點等,完成校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計畫擬定工作。
- 3.於106年9月1日(星期五)前,至內政部臺灣COME(抗)震網(http://www.comedrill.com.tw/)完成註冊,後續將演練成果上傳。
- 二、辦理說明宣導活動:
- 1.於106年8月29日對校內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完成地震就地避難掩護演練計畫、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之宣導說明,並完成先期推演工作。
- 2.於106年8月30日,針對異動之教職員及各班級導師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應作為事項的銜接教育訓練,俾利開學後參與演練活動。
- 3.於106年9月5日星期二早上集會時,辦理地震就地避難掩護示範觀摩活動,與結合相關課程加強宣導,讓師生熟練動作要領與程序,並將觀摩內容公布於學校網頁,供師生參考利用。
- 4.於開學後,將本計畫附件「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時間流程及注意事項」及「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1、2),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並加強宣導。
- 三、設施及器材整備:
- 於106年8月31日完成地震演練活動各項設施及器材之檢視與整備工作。
- 四、避難活動預演:(納入學校行事曆)
- 1.於106年9月12日星期二早上集會時,全校集會時間辦理1次預演活動,以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動作要領,以使校內師生熟悉演練程序及避難掩護動作要領;並完成警報設備測試、教室書櫃懸掛物固定、疏散路線障礙清除等工作之執行與確認。
- 2.各國民中小學(含市立高中)於106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21分,配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統一時間發布模擬地震狀況訊息,完成1次強震即時警報全面測試作業(不操作實兵演練)。
- 3.將上述各項活動內容拍照留存,並依據預演狀況進行檢討與修正演練程序及相關配合作為。
玖、正式演練階段:
- 一、地震避難掩護演練狀況發布方式:106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運用校內廣播系統、喊話器或依各校現有設施發布(各國中小學應配合強震即時警報發布地震訊息,倘若上開軟體未發布警示聲響,請學校自主啟動,如以廣播或喊話器等。。
- 二、全校師生實施1分鐘就地避難掩護動作(趴下、掩護、穩住3個要領),並進行錄影及拍照留存。
- 三、1分鐘後由師長引導學生疏散至指定安全地點,並完成人員清查及安全回報動作。
- 四、錄製正式演練實況3至5分鐘。
- 五、於106年9月29日(星期五)前將自評表、照片及演練實況影片光碟等相關成果寄送承辦學校(國高中-西港國中、國小-那拔國小、幼兒園-第一幼兒園),以利評選作業。
- 六、於正式演練結後,至內政部臺灣COME(抗)震網(http://www.comedrill.com.tw/)上傳演練實況照片以利經驗分享。
- (一)國小部於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上傳上開演練照片。
- (二)幼兒園於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上傳上開演練照片。
拾、演練後檢討階段
- 依據演練狀況進行檢討及修正年度計畫。
拾壹、預期效益:
- 一、強化災害防救功能,建構防災教育認知。
- 二、藉由模擬地震防災演練,讓師生及教職員工了解並熟練各項災害處置流程。
- 三、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促進學校防災教育向下扎根,進而建立零災害之目標。
拾貳、獎勵辦法:
- 承辦有功人員依據承辦學校有功人員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臺南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
件作業逐點說明」規定辦理敘獎。
拾參、本地震避難掩護正式演練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教育局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辦理。
拾肆、本計劃經校長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 學務主任:
- 總務主任:
- 人 事:
-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 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
- 參考資料來源:內政部、教育部
- 情境:搖晃劇烈、站立不穩,行動困難,幾乎所有學生會感到驚嚇、恐慌、高處物品掉落,傢俱、書櫃移位、搖晃,甚或翻倒。
一、學生在教室或其他室內:(如圖書館、社團教室、福利社、餐廳等)
- (一)保持冷靜,立即就地避難。
- 1.就地避難的最重要原則就是保護頭頸部及身體,並判斷是否有掉落物及倒塌物。避難地點例如:
- (1)桌子下。
- (2)柱子旁。
- (3)水泥牆壁邊。
- 2.避免選擇之地點:
- (1)窗戶旁。
- (2)電燈、吊扇、投影機下。
- (3)未經固定的書櫃、掃地櫃、電視、蒸便當箱、冰箱或飲水機旁或貨物櫃旁(下)。
- (4)建物橫樑、黑板、公布欄下。
- 3.地震避難掩護三要領:趴下、掩護、穩住,直到地震結束。
- 4.躲在桌下時,應趴下,且雙手握住桌腳,以桌子掩護並穩住身體,如此當地震發生時,可隨地面移動,並形成屏障防護電燈、吊扇或天花板、水泥碎片等掉落的傷害。
- 1.就地避難的最重要原則就是保護頭頸部及身體,並判斷是否有掉落物及倒塌物。避難地點例如:
(二)當地震稍歇時,應聽從師長指示,依平時規劃之緊急避難疏散路線,進行避難疏散。注意事項如下:
- 1.可以用頭套、較輕的書包等具備緩衝保護功能的物品保護頭頸部,並依規劃路線疏散。
- 2.遵守不推、不跑、不語三不原則:喧嘩、跑步,易引起慌亂、推擠,或造成意外,災時需冷靜應變,才能有效疏散。
- 3.避難疏散路線規劃,應避開修建中或老舊的建物或走廊,並考量學生同時疏散流量,使疏散動線順暢,另外要特別協助低年級及特殊需求學生之避難疏散。
(三)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
※特別注意事項:
- (一)低年級學生或資源班學生應由專人引導或由鄰近老師負責帶領
- (二)在實驗室、實驗工廠或廚房,應立即保護頭頸部,找安全的掩護地方依地震避難掩護三要領就地避難,俟地震稍歇後關閉火源、電源,進行疏散避難。
- (三)如在大型體育館、演講廳或視聽教室,應注意是否有掉落物,先躲在座位下並保護頭頸部,等搖晃停止後再行疏散避難。
- (四)在建築物內需以防災頭套或書包保護頭頸部,但當離開建築物到空曠地後,可不必再以防災頭套或書包掩護,以利行動。
- (五)地震搖晃當中切勿要求學生開門與關閉電源,應於地震稍歇且進行疏散時,才能實施上述2項動作。
二、學生在室外:
- (一)保持冷靜,立即就地避難。
- 1.在走廊,應趴下,保護頭頸部,並注意是否有掉落物,當地 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
- 2.在操場,應趴下,避開籃球架,當地震稍歇,可行動時應立即疏散至空地,或避難疏散地點。
- 3.千萬不要觸及掉落的電線。
- (二)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
組別 | 負責工作 | 人員 |
---|---|---|
指揮官 | 1.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依情況調動各組織間相互支援。 |
|
副指揮官 | 1.負責統一對外發言。 2.通報中心受災情形、目前處置?況等。 |
|
通報組 | 1.以電話通報應變中心已疏散人?、收容地點、災情及學校教職員、學生疏散情況。 2.負責蒐集、評估、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與資源?況發展的資訊。 3.連絡防救治安單位,提供防救災資訊情報。 4.負責協調及主導各組中所有運作。 |
|
避難引導組 | 1.分配責任區,協助疏散學校教職員、學生至避難所。 2.協助登記至避難所人員之身份、人? 3.設置服務站,提供協助與諮詢。 4.協助疏散學區周遭受災民眾至避難所。 5.協助發放生活物資、飲食及飲水。 6.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造冊、保管及分配。 7.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管制。 8.維護學校災區及避難場所治安。 9.防救災設施操作。 |
|
搶救組 | 1.受災學校教職員生之搶救及搜救。 2.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 3.強制疏散不願避難之學校教職員生。 4.依情況支援避難引導組。 5.檢傷分?,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 6.心?諮商。 7.急救常?宣導。 8.提供紓解壓力方法。 |
- 防災防震流程表
- 9月12日預演、9月21日正式演練
- 請各班協助該班學生避難引導,如有疑問請洽生教組。謝謝您!
※9月12日預演當天活動流程:
8:00—
- 1、請崇華協助錄影照相,選一個班級從就地掩護→緊急疏散;接著拍全校集合通報→安撫學生;再拍搶救救護→消防演練;最後拍交通管制→維護治安。
8:10─
- 2、各班在教室上課,等候地震警報系統發布。學務處會廣播:「地震!地震!全校師生請立即就地避難掩護!」發布之後請各班老師要求學生確實做好:就地蹲下、掩護、穩住桌腳。老師及行政人員也要做掩護動作。(不用關電源)
- 3、等候地震稍歇,主震過後,學務處會廣播:「請師生進行緊急避難疏散。」(關閉電源)避難引導組請就位並且確實做出疏散動作。
- 4、這時請教務處避難引導組老師前往(A)中廊,引導師生不要通過中廊;(B)安萃樓西側引導師生穿越西側通到操場。
- 5、各班級任引導學生疏散,注意必須最後離開教室,指導學生雙手用輕書包護住頭部,並要求學生做到:「不語、不跑、不推。」快速到達集合場地。
- 6、到達集合地點,請各班清點人數,並依照低+幼、中、高的規劃向通報組通報各班人數。
- 7、請五丁安排一位同學到二樓東側廁所假裝受傷同學;請搶救組銘鴻老師、秀玲小姐到保健室抬擔架準備搶救;搶救其他組員接手進行急救護與紓解壓力。
- 8、消防隊防災宣導。
- 避難收容處所
編號 | 鄉鎮市(區) | 收容場所名稱 | 預估收容人數 | 管理人 | 聯絡電話 | 地 址 | 應收容村(里)別 |
---|
- 交通安全教育評鑑
- 本市國中小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網站
- 已啟動,請各校將資料傳送至該網站。-(2015-0610)
- 網址 http://163.26.134.3/traff/ (系統開放時間為104年6月9日到7月10日止)。包含下列
- 校園安全
- 臺南市南南國民小學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
壹、依據:
-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8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87101號函辦理。
-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11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70660900號函辦理。
貳、目的:
- 為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與確保師生安全,在現有校園安全機制基礎上,以學生自我防護教育、完善警監系統建置、校園人車(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查規劃、教育警政聯繫合作及強化緊急應變能力等面向為發展方向,並訂定校園安全檢核事項,以建構安全、友善、健康之校園,特訂定本計畫。
參、實施內容: 一、 軟體設備:
- (一)學生安全防護教育宣導:
- 1.平日利用兒童朝會或導師時間實施隨機教育,加強宣導各項安全要項。
- 2.辦理「親師法治教育」講座,籲請家長配合教導子女在校外或家庭應注意防範之事項,及緊急時自我保護的方法。
- 3.為增進學生面臨危機之應變能力,學校定期實施防暴、防搶、防災、防火、防震及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教導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
- 4.加強校外生活宣導,禁止學生進入不當場所。
- (二)規劃學生安全相關措施:
- 1.編排交通導護制度,由導護老師於交通定點路口執勤,協助學童安全穿越馬路。
- 2.建立學生上、下學動線及緊急聯絡電話檔案,隨時掌握學生在校及缺席情況,對未請假已逾上課時間者,由導師儘速電話聯繫家長或監護人查詢原因,做成記錄並報知學務處處理。
- 3.落實執行集中上、下學時間並編組路隊結伴同行,俾遇外來侵害時能互相支援協助。
- 4.規劃安全走廊,結合社區人士共同守護學童安全。
- 5.規劃家長接送區,籲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保持上、下學時校園周邊的交通順暢以維護學生安全。
- 6. 繪製安全地圖,提醒學生該注意的地點。
- (三)加強門禁管制:
- 1.實施上下學門禁管制及監視系統。
- 2.校外人士進出校門,應按規定辦理登記並佩帶外賓證或來訪證,並知會相關處室或人員,嚴防不肖份子藉機進入校園滋生事端。
- 3.學校教職員工均應配戴識別證,以利辨別校內教職員工 或校外來賓,發現可疑情事,立即反應校園安全維護小組處理。
- 4.學校接到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通知,經查證確實,並登記來洽者身分後,方可讓其帶回學生。
- 5.寒、暑假排定值日教師,加強假日校園安全維護。
- (四)加強校園巡視:
- 1.成立『校園安全維護小組』,遇有緊急狀況,分別動員協助處理,並負責防制意外事件之發生。
- 2.排定值日人員固定巡視校園,適時反映狀況,及時予以處理。
- 3.學校人員定期及不定期巡視校園,並注意死角巡察, 隨時掌握狀況,及時處理。
- 4.組織學生糾察隊,於上下學、早自習、課間、午休時間,由總導護老師率同糾察隊不定時巡視校園周邊各角落、廁所等死角地帶,加強巡視以確保安全。
- 5.各班級以其教室及校園打掃區域分配圖為其安全責任區,如有可疑人事,應立即通報,及時處理。
- (五)特殊學生之瞭解與輔導:
- 1.建立學生基本資料,調查特殊學生名冊,掌握動態、追蹤輔導。
- 2.導師與訓導人員密切注意學生行蹤、交友情形等,與家長保持密切連繫。
- 3.運用班級幹部掌握同學狀況,適時反應處理。
- (六)意外事件處理:
- 1.各班導師迅速疏散學生至安全地點,予以安撫,安定人心。
- 2.值日或保全人員視情況輕重,協調警方支持並立即向校長及單位主管反應。
二、 硬體設備:
- (一)於各樓層定點設置消防器材,確保使用年限,發揮功能。
- (二)定期檢查維修校舍窗戶、電燈、遊戲器材、自動鐵門等,注意燈火管制。
- (三)於前後校門、電腦教室、地下室樓梯進出口、分別設置監視系統,徹底消除校園死角。
- (四)校園內設置警示標誌,無障礙設施?所,碓保學童學習安全。
- (五)教室設置無障礙設施—斜坡道及扶手,便於家長及學童行走動線安全。
- (六)謹慎午餐廚房、鍋爐用電情形,防止意外災害。
- (七)設置全校擴音系統,班級電話通訊系統,暢通全校聯絡管道。
- (八)幼稚班教室走廊牆壁設置扶手及防撞條以維護安全。
肆、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出。
伍、本計畫由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陸、附件:
- 附件一:臺南市南南國民小學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自主檢核表
校名: 檢核日期: | |||||||
項目 | 檢核內容 | 參考指標 | 是 | 否(待改善) | 改善措施 | ||
所見事實及 改進意見 |
預定 完成期程 | ||||||
自我防護與保護 | 是否運用集會與課堂時機向師生宣導自我保護及被害預防觀念? | 每月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針對教職同仁辦理有關學生安全保護措施教育訓練? | 每學年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邀請警政單位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 | 每學年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由師生共同參與,提供意見, 繪製校內、外安全地圖,並滾動修正,公告宣導周知校屬人員? |
每學年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對學校教職員工(含外聘警衛及保全)、社區(家長)志工實施校園安全知能研習或在職進修? | 每學年至少1次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警監系統 | 是否針對校園安全疑慮處所,評估裝設監視(攝錄)系統(器材)感應照明燈及緊急求助設施(備)? | 1.校園各進出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2.各建築物主要出入口設置監視鏡頭至少2具。 3.校園偏僻及陰暗處所設置感應照明燈至少1具。 4.各女生廁所設置緊急求助鈴至少1具。 |
~ | ~ | ~ | ||
校園內之錄影監視系統有無指定保管人?指定人員是否定期備份資料存查? | ~ | ~ | ~ | ~ | |||
探照燈(夜間照明設備)、安全死角緊急求救鈴設置及校區播音系統是否定期檢查?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人車(門禁)管制 | 是否訂定門禁管理作業流程及依據「國民體育法」訂定校園場地開放使用規範? | ~ | ~ | ~ | ~ | ||
是否對進出校園車輛實施辨識、查證作為? | ~ | ~ | ~ | ~ | |||
是否對進出學校(含會客家長)人員簽名、配戴證件(或其他識別)實施查證作為? | ~ | ~ | ~ | ~ | |||
是否訂定洽公(訪客)人員之引導(接待)作業流程? | ~ | ~ | ~ | ~ | |||
是否設置明亮、顯著可透視之會客地點? | 至少一處 | ~ | ~ | ~ | |||
學生離校時是否實施查驗與事後查證(假單、家長身分確認)? | ~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安全巡查 | 是否考量安全實況,適時聘用警衛人力,並有效結合教職員、工友、警衛(保全)及替代役男等校園安全維護人力,負責校校內安全巡查、課間巡堂及學生通學安全維護任務及校安事件處理等? | ~ | ~ | ~ | ~ | ||
是否排定警衛、保全人員巡查(邏)時段、區域及路線? | 每日至少2次 | ~ | ~ | ~ | |||
是否排定教職人員巡堂(查)時間、區域及路線? | 每日至少2次 | ~ | ~ | ~ | |||
無教職人員巡堂(查)時間,是否排定相關人員實施校園巡查工作? | ~ | ~ | ~ | ~ | |||
施工處所是否設置警示及防護措施並實施巡查(無施工處所免檢核)? | 每日至少2次 | ~ | ~ | ~ | |||
校園內遊樂設施設置地點是否已設置於適當處?是否非設置於偏僻處? | ~ | ~ | ~ | ~ | |||
是否與學校周邊商(住)家簽訂合作契約,設立愛心商店,建構安全走廊;並定期查訪安全現況?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要求簽約之保全公司持續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並納入勞務契約內容?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聯繫合作 | 是否依「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建立聯繫合作與通報機制之「標準作業程序」? | ~ | ~ | ~ | ~ | ||
是否邀請轄區派出所到校協助實施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協調警政、消防、社政及衛政等單位,建置緊急聯繫網絡? | ~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緊急應變 | 是否訂定校園安全維護工作計畫? | ~ | ~ | ~ | ~ | ||
是否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 ~ | ~ | ~ | ~ | |||
緊急應變小組是否指定專責單位統籌掌握、處置、協調及擔任聯繫窗口? | 每學年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依據實況設計人為災害情境(腳本)並實施演練,檢視修訂學校緊急應變機制? | 每學年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指定專責新聞發言人? | ~ | ~ | ~ | ~ | |||
校安相關業務人員是否熟悉通報系統作業流程,以及辦理在職訓練?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建立家長(或鄰、里長)及緊急醫療聯繫網絡(名冊)? | ~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課前(後)照顧 | 學校是否針訂定課前(後)照顧應注意事項,以及教職同仁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 每學年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具體規劃對提前到校學生管制與照顧作為?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對參加校外課後照顧之人員加以掌握與聯繫?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具體規劃對校內自習(學習、參與社團)學生加以管制與照顧?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與課後照顧單位(如安親班、補習班)建立緊急聯繫機制?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是否透過家長聯繫函、班親會等轉達家長,有關學校與課後照顧機關對學生接送方式及流程? | 每學期至少1次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其他 | 學校內有無警衛(替代役)?委請保全公司人員?約僱廚工人員? 經貴校檢視上述人員是否無前科? :(若填寫否,代表聘用人員有前科,需填改善措施)。 |
~ | ~ | ~ | ~ | ||
學校內高關懷(前科、單親、隔代教養…)學生是否已掌握? | ~ | ~ | ~ | ~ | |||
校園內有無校園志工(導護家長)於假日及夜間協助巡查? | ~ | ~ | ~ | ~ | |||
依學校實際情況及需求提供或請師生自備提升人身安全之設備(如哨子、蜂鳴器…)。 | ~ | ~ | ~ | ~ | |||
(依實況自行增列) | ~ | ~ | ~ | ~ | |||
備註 | 1.每學期(開學前)應辦理檢核1次,並不定期依狀況(環境)變化重 新檢核。 2.各縣(市)政府及學校得視地理環境人文特性需要,自行增加檢核項 目。倘因內、外環境因素(限制)無法執行應向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報備同意,並於檢核表內註記說明。 3.列入待改善項目,縣(市)政府應定期辦理追蹤管考改善。 4.檢核後,請影印一份提供警政單位。 |
- 學校: 警政單位: 分局 派出所
- 承辦人: 施檢人員職稱:
- 業務主管: 姓名:
- 校長:
- 附件二:各級學校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流程
- 附件三:重大緊急校安事件處理作業要項表
法令依據 | 一、災害防救法 二、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三、101年12月18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1010220316號函頒修正「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作業規定」。 四、99年4月29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0990050406C號令修正「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 五、100年2月17日教育部臺軍(二)字第1000022929C號令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
通報階段 | 一、各級學校通報注意事項: 應於獲悉事件15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並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首報作業。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同一事件涉及多項類別者,歸入最主要類別;涉及多所學校、幼兒園者,各學校及幼兒園均應各自進行通報工作。
|
處理階段 | 一、學校立即成立啟動緊急應變小組(區分指揮督導、支援協調、作業管制等組別)。
|
復原階段 | 一、權責單位督導學校完善學生短、中、長程輔導計畫,避免學生二度傷害,加害者如為校屬教職員工,則須依相關法令處理。
|
- 附件四:校安事件通報處理作業流程圖
- 附件五: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
- 附件六
會議時間 | 會議地點 | 主持人 | 議題討論 | 決議 | 備考 |
107年6月27日 | 電腦教室 | 曹麗優校長 | 校舍耐震補強施工期間的校園安全維護 | 1.? 暑假期間,值日人員加強巡視校園。 請總務處務必與施工包商緊密聯繫,施工範圍務必做好防護。 |
|
~ | ~ | ~ | ~ | ~ | |
ㄧ、學期內均未召開會議,請於備考欄敘明原因。 二、本表可自行延伸。 |
- 附件七
107學年度--校園安全維護小組職掌表 | |||||
職稱 | 姓名 | 原任職務 | 職掌 | ~ | |
召集人 | ~ | 校 長 | 處理校園安全維護小組全般事宜 | ~ | |
回應組 | ~ | 學務主任 | 協助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小組全盤事宜,負責對外發言 | ~ | |
救援組 | ~ | 教務主任 | 與相關單位人員聯繫,取得必要支援 | ~ | |
維修組 | ~ | 總務主任 | 校園硬體設備配合及維修 | ~ | |
安置組 | ~ | 輔導主任 | 聯繫輔導事宜 | ~ | |
通報組 | ~ | 生教組長 | 負責通報事宜 | ~ | |
救護組 | ~ | 衛生組長 | 支援救護事宜 | ~ |
- 附件八:臺南市南南國民小學校園危險地圖
- 附件九:臺南市南南國民小學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 附件十:臺南市南南國民小學人車進出管理辦法
承辦人: 各處室主任: 校長:
校外生活安全須知
- 寒署假學生安全
xxxx國小102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預防注意事項
- 教育部106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2017-0608
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6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075942號函辦理。
-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如附件),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 三、請學校於106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將暑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學校掌握戶外活動行程。
- 四、暑假期間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 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
- 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98219。
- 暑假學生安全
- 各級學校106年暑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 暑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相關活動、集會(週、朝會)、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活動安全:
- 學生於暑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 (一)室內活動:
-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習相關消防(逃生)器材,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之使用方式,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前往網咖、舞廳、夜店等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 (二)戶外活動:
- 暑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應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如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勿至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如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101年2月3日臺軍(二)字第1010018738號函辦理。學校請將暑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tw/ )「表報作業」選2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行程掌握。
-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 請各大專校院於辦理系科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請學校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並應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二、工讀安全:
- 暑假來臨,許多學生投入打工行列,由於職場陷阱及詐騙事件頻傳,學校要提醒學生注意工讀廠商的信譽,儘量選擇知名企業公司打工。此外應注意有關於薪資、勞健保等相關福利待遇措施是否完善。同時需注意工作場合的危安因素,包括人(老闆、同事之品德操守)、事(工作性質與內容是否正當)、時(工作時數與時段)、地(工作地點及使用器械)等,都必須確實了解評估,最好由父母陪同前往了解,方能避免在工作當中肇生危安事件。特別提醒學生應徵當天謹記「七不原則」:「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證件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食物)、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暑假工讀學生萬一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可免費撥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諮詢專線:0800-777-888,或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免付費專線0800-005-880請求專人協助。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ICH職場體驗網」(網址為:rich.yda.gov.tw ,免付費專線0800-005-880)亦有豐富的工讀安全、工讀權益及面試技巧等內容,請各校善加運用。
三、交通安全:
-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暑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各項交通規則及號誌、標誌、標線與交通服務人員之指揮,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 (二)為維護學生於暑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本部102年5月28日臺教學(五)字第1020066900B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本部校安中心網站亦提供連結)並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學生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居住安全:
-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請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各級學校應提醒家長有關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
- (二)賃居安全:
- 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119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 請各級學校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建物時,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此外,請各級學校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站(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0&ListID=319 )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五、校園及人身安全:
- 各級學校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校園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各校警衛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各級學校應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各級學校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 各級學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應提醒學生暑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請務必結伴同行,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 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請各級學校提醒學生夜間返回租屋處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六、藥物濫用防制:
- 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另提供情資協助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鑒於新興混合式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新興混合式毒品多為二種以上的毒品混合,造成更大的危險性及致死率(相關資訊或偽包裝圖檔如毒品咖啡包、毒果凍、梅粉等等,請參考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http://enc.moe.edu.tw/ ),請各級學校利用行政會議、導師會議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加強新興毒品的辨識及反毒技巧,從生活技能、生命省思及健康管理等面向切入強化新興毒品的危害、教導如何辨識與反毒技巧,更應提醒學生決不可輕易食用及持有偽裝成糖果零食的新興毒品。
- 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各級學校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暑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物質;參加聚會活動時,務必提高警覺並且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 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學校與家人的鼓勵與支持是最好的後盾,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毒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以協助青年學子遠離毒害。
七、詐騙防制:
- (一)暑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APP(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 (五)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網址http://www.165.gov.tw/index.aspx ,或由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連結),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LINE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八、網路賭博防制:
- 學校應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博情事,應通知學校依據校安通報作業要點即時通報與介入輔導,並由學校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及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申訴,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九、犯罪預防:
- 請學校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十、網路沉迷防制:
- 各級學校應提醒家長注意孩子的上網時間及行為並慎選電子遊戲,避免產生價值錯亂,更須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
十一、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 學生於暑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各級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98219。
- 居家與公共場所安全
- 一氧化碳中毒宣導
- 內政部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影片
請各班導師運用
鑑於本(102)年截12月12日止,共發生30件一氧化碳中毒案,造成多人傷亡,為提升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觀念,維護學生居家安全、寄宿舍之安全,轉知內政部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影片以供宣導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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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
- 致各學校校長信
- 教育部長致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校長
- 關於「反毒、反黑、反霸凌,及落實人權法治與品德生命教育」的一封信
敬愛的校長道鑒:
- 時入歲寒之際,首先感謝各位校長長年來致力於校務經營,引領教師熱忱教學與輔導,為杏壇注入生生不息的教育活水。
- 近來,少數校園發生令人扼腕的學生吸毒、加入幫派、霸凌同儕等不當觸法事件,面對諸類事件,個人內心十分沉痛,思索錦瑟年華的學子何以觸法傷害自己,或侵犯他人而不自知。然而,轉首面向大眾對「教育應有所作為」的期望,即深刻了解,應以教育良善的柔性力量,促使迷途孩子遠離罪惡及改過遷善,讓尊重、關懷與包容,深植綻放於校園及日常生活之中!
- 學校是提供溫暖陽光與良沃土壤的園地,使學生能在平安與健康的環境中成長漸進茁壯是我們的責任。在家庭功能式微、多元價值林立、良莠資訊衝擊等洪流中,教育必得妥適因應。是以教育部近來致力推動「反毒、反黑、反霸凌」之各項政策:訂有「防制毒品進入校園實施策略」、「防制黑道勢力介入校園行動方案」、「補助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要點」等措施,近期並將公布「各級學校防制暴力霸凌執行計畫」,配合正向管教及增置輔導教師等策略,提升校園教學輔導功能,期望藉由積極作為以撥亂反正,培養學子正確認知免於毒害、黑道、霸凌的戕害,成為理性思辨的青年。
- 再者,就學生人格形塑亟需挹注更多努力,面對犯錯及受害的孩子,我們釋出關懷,同理其心緒,再透過教育循循善誘之多元方式引領其復甦,使孩子的心靈臻於穩重、圓融,以能展翅飛翔!因此,謹倡「以全人教育為目標、以生命教育為基礎、以終身教育為精神、以完全學習為歷程、以健康校園為園地」為教育施政主軸,其中關鍵要素即是陶冶學生具備人權意識、法治觀念、品德素養及尊重生命的態度。故教育部近年著眼於人權、法治、品德、性別平等及生命教育之推動,訂頒「人權教育與公民教育實踐方案」、「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及「生命教育中程計畫」等措施,涵泳學生正確學習以「德」為本的為人之道,培養具備優質公民素養的軟實力!
- 以上政策措施所預期達成的願景,有賴全體教育同仁的戮力執行與推動,方能建構和諧健康之友善校園,達成學生個個愛人愛己、自重尊人的目標;又各現場的教學策略,尤待第一線的夥伴統整活用,方不致淪為紙上推演的空談。因此,深切期許校長以身作則,領導教師組織專業學習社群、打造適當平臺利用朝會週會或各種集會場合,提供學生認知與實踐之機會,積極建構校內良性的溝通機制,培養互為主體與友善信賴的支持團隊,精進帶領孩子建立正確的人生觀與處世態度。
- 謹以短箋,誠摯與各位校長共勉,攜手凝心為教育打拼,讓臺灣的莘莘學子能免於紛擾與侵害,於健康和樂的學習環境中,正向成長、開創未來!
- 專此,敬祝
- 教安
- 吳清基 謹識
- 99 年 12 月 16 日
- 毒品防制
- 藥物濫用防制
- 南南國民小學「春暉宣導月」學生濫用藥物輔導戒治實施辦法
壹、依 據:
- 一、教育部96年10月29日台軍字第0960127415號函頒─教育部96學年度「春暉專案」實施計畫。
- 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6年12月18日教中(六)字第090523220號書函頒96學年度「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
貳、目 的:
- 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消除菸害、拒絕酗酒、禁止嚼食檳榔及推動愛滋病防治教育,以維護學生健康,促進身心正常發展。
參、實施對象:本校學生及教職員工、家長等。
肆、實施原則:
- 一、對持有、販賣者追查其來源,並輔導其向檢警單位自首。
- 二、發現疑似濫用藥物同學即請導師、訓輔人員、家長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
- 三、對濫用藥物成癮者,除輔導外應通知學生家長轉介至衛生署指定醫療機構戒治,以協助其確實戒除毒品。
- 四、對初次濫用藥物未成癮者,予以告誡,防止其繼續濫用藥物,並繼續追縱輔導。
- 五、請輔導室及衛生組合實施諮詢服務。
- 六、訓輔人員不得以退學、開除、休學等方式處理。如:同學中輟、畢業或其他原因離校應透過通報系統,請有關單位協勵追縱輔導。
肆、實施方式:
- 一、教育宣導:
- (一)加強教育學生「認識藥物」、「防制藥物濫用」、「認識菸害」及「愛滋病防治」等相關課程之教學。並對酗酒、嚼食檳榔之害處廣為宣教。
- (二)持續辦理學校教職員工「春暉專案」之研習,強化各處室相互配合及教師執行宣教、輔導等專業知能。
- (三)加強對中途輟學後復學學生之防制宣導工作。
- (四)辦理宣教活動:如專題演講、各項藝文活動比賽、海報、壁報宣導、觀賞影片、闖關等等。
- (五)辦理親職教育活動:配合各項親職教育相關活動對家長、社區民眾進行宣導。
- (六)配合每年6月「菸害防制宣導月」及12月「愛滋防治宣導月」密集宣導。
- (七)清查與輔導戒治:指派專責人員或護理老師,清查藥物濫用、吸菸、酗酒、嚼食檳榔等行為之學生並建立輔導名冊,由輔導室協同級任老師、輔導老師,以專案方式協助輔導,必要時得轉介勒戒單位實施勒戒。
- 二、呈報流程:學校---市校外會---教育局。
- 三、實施內容:
- (一)防制學生濫用藥物: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之一、二、三、四級毒品《如:古柯鹼、海洛因、鴉片、嗎啡;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MDMA、FM2、K他命、一粒眠等及其相類製品》及其他有害身心之藥物。
- (二)拒菸:宣導各類香菸及菸草製品等對人體健康及環境之危害。
- (三)防制愛滋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建立正確性觀念並認識愛滋病之正確處理情形。
- (四)不酗酒:宣導酗酒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交通安全之危害。
- (五)不嚼食檳榔:宣導檳榔對人體健康及環境之危害。
伍、一般規定:
- 對濫用藥物學生,應完成背景資料之整理暨動態輔導資料備查,其資料請妥為保管及保密。如輔導成功後,將資料併輔導內容影本密送校外會彙整。
陸、本實施辦法經校長核示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 相 關 網 站 連 結
午餐
- 食材登錄平臺-各校午餐菜色與實際照片-2017-0628
- 《禮記·禮運》中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
- 餐前五分鐘:
- 1 月營養午餐出好「菜」!(蔬菜類)---欲看往已過之前月份,改網址最後數字往前減一號及是前一月之頁面。
- 109學年度上學期餐前5分鐘飲食營養教育方案
- (一)109年10月:魚
- (二)109年11月:牛奶
- (三)109年12月:番茄
- (四)110年 1月:紅蘿蔔
- 每月主題指定影片、每月主題海報及營養教育補充教材,將公告於臺南市學校午餐資訊網站/營養教育/(餐前五分鐘區)
- 筷子用餐:
-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校園食品工作手冊」:教育篇之「午餐生活教育活動設計」-正確使用碗筷的姿勢。
-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及規劃範例」:1~2年級的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從正確拿筷子及姿勢表現合宜的用餐禮儀。
- 源回收
健康中心
- 教職員工心肺復甦術(CPR)研習線上學習資料置於本市健康促進學校網站(http://hps.tn.edu.tw/ 首頁「資源專區-影像專區」),請通知參訓人員於實體研習前先行完成線上學習,並請依報名場次時間至研習地點接受筆試及實作訓練。-2015-0612
- 衛生福利部業已將「公共場所CPR+AED教育訓練教材」(簡易版、完整版、管理員版)及CPR+AED三層教材各項時數及師資表公開於該部
- 宣導影片,內容包含介紹近視成因、高度近視患者經驗談、預防近視策略與新視力保健政策宣導,影片播放時間為13分鐘,可提供各級學校於新生報到家長座談會、親職教育及親師座談會等活動,配合視力保健衛教宣導使用。
- 影片下載:高度近視宣導影片—新生家長使用,網址為 。
- 緊急傷病處理
- 南南國小106學年度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實施辦法
壹、目 的:
- 一、為使本校教職員工生,於校內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適時得到最好的照護及處理,將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 二、培養教職員工生救護及自我照顧能力,營造校內健康安全環境。
- 三、為緊急傷病處理的原則依據,避免發生急救照護責任之糾紛。
貳、依 據:
- 一、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及學校衛生實施細則
- 二、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辦理
參、實施對象:全體教職員工生
肆、實施辦法:
- 一、利用集會時間、或隨機教導學生安全注意事項,禁止學生在教室內、走廊、樓梯追逐、推拉等危險動作,並嚴禁攜帶危險物品入校以確保校園安全。
- 二、定期檢查及維修校舍建築、遊樂設備、教學用品等安全。
- 三、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每天應隨時掌握學生的健康狀況、並適時給予適當處置。
- 四、教導學生在校內發現身體不適時,應隨時告知老師或健康中心,給予適當的處理。
- 五,配合課程設計融入教學,培養學生自我照護及急救能力。
- 六、定期辦理急救相關訓練,培養教職員工及本校志工具備急救與自我照顧能力。
伍、成立緊急傷病處理小組,以備有重大傷病時之需,減輕傷害程度。
- 緊急傷病處理小組:
組 別 | 負責人 | 組 員 | 職 掌 |
---|---|---|---|
總指揮官 | 校長 | ~ | 1.統籌指揮緊急應變行動 2.宣佈與解除警戒狀態 3.視情況通知警教育局、消防隊或衛生局 4.加強社區之醫療資源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並獲社區資源支持 5.對外說明(發言人) |
顧問組 | 家長會長 |
~ | 1.相關事宜之諮詢及協助 |
現場 指揮官 |
學務主任 |
~ | 指揮現場緊急應變行動 小組各項負責事務之協調及執行 緊急傷病之災因調查與分析 4. 統籌對外訊息 |
現場 副指揮官 |
體衛組長 | ~ | 1.協助指揮現場緊急應變行動 2.校外醫療院所之聯繫 3.支援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4.檢傷分類 |
現場 管制組 |
生教組長 | ~ | 1.成立臨時管制中心 2.現場隔離及安全警告標示設置 3.現場秩序管理 4.引導校外支援單位進入搶救 5.協助學生保險申請 |
緊急 救護組 |
護理師 | ~ | 1.成立緊急救護中心 2.實施緊急救護 3.護送及安排就醫 4.協助個案身心復健及學習輔導 5.共同辦理教、職員工、生急救訓練 6.充實、管理、運用傷病處理設備 7.學童相關資料之建立、記錄及病況追蹤 |
行政 聯絡組 |
教務主任 |
~ | 1.負責聯絡各組及支援單位 2.協助總指 揮官掌握各組資訊 3.安排代課、停課及補課事項 4.聯絡家長及向家長說明 5.協同辦理急救教育研習 |
安全組 | 總務主任 |
~ | 1.設備器材支援清點及安全維護 2.善後物品復原及清點器材 3.協助救護經費籌措 4.負責協調學生護送之交通工具 5.必要時協助護送 6.建立緊急醫療資訊網路 |
支援組 | 學務處人員 |
各班導師 任課老師 |
1.聯絡學生家長 2.協助護送就醫 3.傷病資訊提供醫師參考 |
輔導組 | 輔導主任 |
班級導師 | 1.個案受創後之心理輔導、社會救助、家庭追蹤及輔導 2.協助家長及個案進行生活功能重建 |
會計組 | 主計 |
~ | 1.協助送醫經費核銷、 |
陸、傷病緊急處理原則:
- 一、在上課中,任課老師應立即依急救原則做現場處理,必要時,由任課教師將傷病者送至健康中心或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並由校護做專業評估。
- 二、非上課時間,由發現之教職員工,依急救原則做現場的處理,並立即通報相關人員,必要時,由發現者將傷病者送至健康中心或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並由校護做專業評估。
- 三、事故發生時,若遇校護不在,老師應依急救原則做現場的處理,或請校護代理人或其他老師協助,依實際情況需要,予以合適的處理。
- 四、學校醫護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不能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行為。
- 五、事件發生後應將事件發生狀況及處理過程,由健康中心書面報告訓導處轉呈校長及相關處室並存檔。
柒、緊急傷病處理流程〈如附件流程圖〉
捌、傷病緊急送醫注意事項:
- 一、普通急症:
- (一):學生:
- 校護做評估及處理後,由級任老師先行通知家長到校,請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在或無法立即到校者,由級任導師、校護或其他指定代理人陪伴照顧,必要時,可先送醫處理,待家長到達後交由家長繼續照顧。
- (二):教職員工:
- 校護做評估及處理後,由聯絡組或同仁通知親人到校陪同送醫,若家人無法立即到校,由同仁或校護陪伴照顧,必要時,可先由同仁或校護陪伴送醫處理,待家屬到達後交由家屬繼續照顧。(陪同送醫以學校同仁為優先,校護應以健康中心業務為重)
- (一):學生:
-
- 註:普通急症─係指無緊急危及生命之慮,但仍需送醫治療之個案。例如一般外傷(頭部撞傷、扭傷、脫臼、割裂傷、腹痛、腹瀉、嘔吐、暈眩、發燒38℃以上…等。
- 二、重大傷病:
- 由校護或現場老師、同仁給予緊急救護處理,並立即啟動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小組,通知119支援,由校護、老師或其他相關人員陪同送醫,老師或聯絡組負責聯絡家長到醫院及說明處理狀況。
- 註:重大傷病─係指立即有危及生命之慮;如呼吸停止、休克、墜樓、嚴重外傷…等及傷病人數眾多,如食物中毒、火災、氣體中毒等重大傷亡事件。
- 由校護或現場老師、同仁給予緊急救護處理,並立即啟動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小組,通知119支援,由校護、老師或其他相關人員陪同送醫,老師或聯絡組負責聯絡家長到醫院及說明處理狀況。
玖、啟動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小組的時機:
- 一、有重大傷病時
- 二、傷病人數超過健康中心負荷量時
拾、護送醫院交通工具:
- 視必要情況通知119救護車護送或由總務處派車,導師及校護(或其他人員)需在旁照顧。
拾壹、職務代理人:
- 一、 護理人員因護送就醫不在學校時,應由本校指定代理人員,暫時代理健康中心業務並以公出登記。
- 二、老師因護送就醫不在學校時,應由教務處安排代理人並以公出登記。
拾貳、緊急送醫經費:
- 送醫經費由總務處籌措經費備用,預支與歸還由經手人負責辦理,因特殊理由致該款無法收回歸還時,需檢具收據由有關單位會同解決。
拾參、本辦法呈主管會報討論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校護: 教務主任: 校長:
- 學務主任:
- 總務主任:
- 輔導主任:
- 校護: 教務主任: 校長:
- 設備
- 救護用品日光消毒
- AED 設備
- cpr
- 107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線上學習資料
- 已上傳至本市健康促進學校網站( http://hps.tn.edu.tw ),請各校參與研習人員務必於研習前先完成線上學習,並請依報名場次時間至研習地點接受學科筆試及實作訓練。
- 緊急救護常識pdf檔1份及CPR(含AED、哈姆立克)實作示範影片6則,網址如下:
- CPR(含AED、哈姆立克)影片
- http://hps.tn.edu.tw/modules/tad_player/index.php?pcsn=1
- 本次線上課程為緊急救護常識pdf檔1份及CPR(含AED、哈姆立克)實作示範影片4則:-2016-0720
- 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線上學習資料,已上傳至本市健康促進學校網站
- 中華急救教育推廣協會,2015 年 2 月版本-----137題
- CPR&哈姆立克測驗題目年班號姓名:
- 一、單一選擇題
- 1.(B)通知救護單位來急救處理,下列哪種做法是正確的?(A)打110是最快速與直接的求救電話 (B)需向119說明詳細地點與受傷人數 (C)所有的事故傷害都需要通知市公所 (D)通知119後要等救護車來才可急救。
- 2.(D)下列哪一項急救的原則是錯誤的? (A)施救者須冷靜應對,不要慌亂失措 (B)尋求協助才能讓救護單位執行後續的專業醫療 (C)看到有患者躺在地上就可盡快施救,以爭取急救的黃金時間 (D)安慰傷患可以使其心情放鬆、減輕傷部的痛苦。
- 3.(C)下列哪項對傷患的觀察項目是較不需要的? (A)呼吸與心跳 (B)傷口位置與出血量 (C)身高與姓名 (D)清醒或昏迷。
- 4.(D) 119報案時之注意事項,何者錯誤? (A)清楚告訴現場地址 (B)告知現場受傷人數 (C)留下連絡電話 (D)心情不好時可以打119聊天。
- 5.(D)進行心臟按摩時,下列哪一個做法是正確的? (A)以掌根置於患者左胸部 (B)以掌根置於患者右胸部 (C)肘關節彎曲、手指不需翹起 (D)以掌根置於患者兩乳頭中間部位。
- 6.(A)採用復甦姿勢的患者條件,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意識仍然不清者 (B)頸脊受傷者 (C)恢復自然呼吸者 (D)心跳恢復正常者。
- 7.(D)進行心肺復甦術時,應該注意的事項不包括下列哪一項?(A)心臟按壓時掌根勿置於劍突,以免壓迫肝臟 (B)手指要翹起,以免壓斷肋骨 (C)吹氣時要平穩規律,不能中斷 (D)傷患平躺時頭部要墊高,以免腦充血。
- 8.(C)下列哪一個心肺復甦術的注意事項是錯誤的?(A)施救者最好能帶上保護手套 (B)開始實施CPR後,當119人員到達現場時即可交由119人員急救 (C)進行心臟按摩時,掌根按壓時間每次都可以不同 (D)急救2分鐘後,應檢查患者是否回復呼吸。
- 9.(D)哈姆立克法何者正確(A)患者意識清楚時,不用鼓勵咳嗽(B)患者意識清楚時,應用力拍打患者背部 (C)患者意識不清時,直接實施哈姆立克法 (D)患者意識不清時,先檢查口中有無異物,當通氣測試有阻力時,實施哈姆立克法。
- 10.(B) 一旦開始進行CPR之後,則應於何時才能停止?(A)約1分鐘後(B)當患者恢復自然呼吸(C)當朋友放棄時(D)當葬儀社到達現場。
- 11.(A)當進行心肺復甦術時,檢查呼吸的步驟下列何者有誤?(A)用手放置鼻子上感覺 (B)用眼睛看胸口有無起伏(C)用耳朵聽是否有呼吸聲 (D)用皮膚感覺是否有呼吸氣息。
- 12.(C)下列何者不是急救的目的?(A)提升傷患存活率 (B)挽救生命(C)向家屬收費(D)減低患者傷勢 。
- 13.(D)目前一般最為有效,且由一人單獨完成的人工呼吸法是: (A)口對鼻 (B)壓胸舉臂 (C)口對耳 (D)口對口 。
- 14.(A)使用手機請求呼叫救援時應打: (A)119 (B)115 (C)112 (D)110 。
- 15.(B)CPR為何? (A)哈姆立克法 (B)心肺復甦術 (C)復甦姿勢 (D)壓額頭抬下巴法 。
- 2012 ACLS考題範例
- 1. 有關CPR之描述,下列何者錯誤解:(D)A.不論一或二人,操作成人循環式CPR,壓、吹比均為30:2。 B.應連續作五個循環,或每2分鐘檢查一次心律。C.非醫療專業施救者,只要看起來是瀕死的喘息(agonal gasps)像是心跳停止就需CPRD.人工呼吸吹氣時最好深吸一口氣在再吹
- 說明:CPR 2010年最新版成人循環式CPR不論1人或2人壓、吹比均為30:2,而對小兒CPR時,非醫療專業施救者不論1人或2人壓、吹比均為30:2,但醫護人員2人對小兒CPR時,壓、吹比改為15:2。CPR五個循環約2分鐘後檢查一次心律,若心律改變時再檢查脈搏。非醫療專業施救者只要看到瀕死的喘息,不論是否還有呼吸,就需CPR。人工呼吸吹氣時不用深吸一口氣再吹,不僅病患不須過量氧氣,也可避免施救者因過度換氣而頭暈。
- 2. 當執行完CPR五個循環後,心律改變經評估脈搏恢復、但仍無呼吸時,何者正確?解:(B)A.快速連續給氣,每口1秒鐘B.維持每分鐘10-12次/分,約每隔5-6秒給一口氣C.擺復甦姿勢D.以上皆是
- 說明:執行完CPR五個循環後,心律改變經評估脈搏恢復,但是無呼吸時,在沒有插管的情形下應維持每分鐘10-12次/分的人工呼吸,然後每2分鐘後再次評估循環現象,若無循環現象則再次進行胸部按壓。復甦姿勢是呼吸也恢復時等待救援的姿勢。
- 3. 對無意識病患之異物排除之描述,何者為錯?解:(A)A.應立即跨跪病人大腿,重複執行壓(5次)、挖、吹動作B.施救者應同執行CPR時之壓胸及吹氣之部位及次數比即可C.於壓胸後,可檢查口中有無異物,再試著吹氣D.經研究壓胸比壓腹更能讓呼吸道產生更高的壓力
- 說明:哈姆立克法是用在有意識且嚴重呼吸道阻塞的病人,可重複執行至異物排出或是意識喪失為止,當病人已無意識時,應執行BLS的步驟,並在壓胸後,可嘗試看看口中有無異物;壓胸比壓腹更能讓呼吸道產生更高的壓力將呼吸道異物排出。
- 4. 當一個人倒地不起,給予CAB,壓胸30次後給予人工呼吸,當吹氣後胸部沒有起伏,應考慮作何動作?解:(A)A.再打開一次呼吸道,予以吹第二口氣B.檢查有無異物堵塞C.開始作哈姆立克急救術 D.放棄吹氣,開始作心臟按摩
- 說明:做BLS時評估吹氣是否有效以胸部起伏為準,當吹氣後胸部沒有起伏時,最常見的情況是呼吸道沒有被打開,此時應該重新打道呼吸道再嘗試吹氣,若有漏氣也會造成胸部沒有起伏。
- 5. 下列描述,何者正確?解:(D)A.有關CPR,壓胸位置為胸部中央,壓胸深度為至少2吋B.若有插管,壓胸與呼吸,則各自維持壓胸及呼吸速率C.醫療專業人士二人施救小孩及嬰兒之壓胸及吹氣比為15:2D.以上皆是
- 說明:為使非醫療專業人員急救時快速尋找按壓位置,新的按壓位置是胸部的中央,若已經有進階呼吸道置入如插管,則不用做循環式的CPR,各自維持壓胸100次/分及呼吸速率8-10次/分。醫療專業人士二人施救小孩及嬰兒之壓胸和吹氣比為15:2。
- 6. 只有單一人時,下列何種情況,應先急救2分鐘再去求救解:(D)A.溺水 B.藥物中毒 C.創傷病人 D.以上皆是
- 說明:小兒、溺水、創傷及藥物中毒常見的CPR原因是呼吸道的問題,先打開呼吸道說不定就能解決病人問題,所以要先急救後再去求救。
- 7. 在醫院外發生心跳停止的病人,所謂早期電擊是指病人倒地後,幾分鐘內給予使用自動電擊器?解:(D) A.2分鐘 B.3分鐘 C.4分鐘 D.5分鐘
- 說明:當然是愈快愈好,倒地後3至5分鐘內做CPR加上去顫可以增加存活率49%至 75%;考慮到腦部在心跳停止後4-6分鐘就開始損傷,以及院內外設備和人力的不同,使用電擊器的時間目標定為院內3分鐘,院外5分鐘。
- 8. 簡單型氧氣面罩以6 -10L /min流速給予氧氣,可提供多少濃度解:(B)A.20-40% B.40-60% C.60-80% D.80-100%
- 說明:簡單型氧氣面罩提供的氧氣無法再次循環收集後讓病人吸入,所以提供的濃度無法太高,但比鼻管的氧氣提供要好些,以6 -10L /min流速給予氧氣的話,約可提供40-60%的氧氣。
- 9. 經研究證實可以從氣管內管給藥者,下列何者為非? 解:(C)A.LidocaineB.EpinephrineC.Amiodarone D.Naloxone
- 說明:可從氣管內管給藥的藥物為Lidocaine、Atropine、Naloxone、Epinephrine、Vasopressin。
- 10.有關Sellick manuver的描述,下列何者錯誤?解:(C)A.可以防吸入胃反流物B.已不建議常規使用於心跳停止之患者C.當Endo推進氣管時,不必等cuff充氣後,就可以放開D.若作此動作時發生嘔吐,則給予抽吸,鬆開壓力
- 說明:Sellick maneuver加壓在環狀軟骨,用意是將食道壓扁,避免胃內容物反流,以及插管時較容易看到聲帶,要等到cuff充氣後才可放開,若發生嘔吐時,要放開讓胃及食道的壓力釋放,且給予抽吸。2010新版ACLS不建議在心臟停止時例行作環狀軟骨按壓。
- 11.有關CPR時應提供呼吸次數,下列描述何者錯誤? 解:(D)A.沒有氣管內管時,大人為10-12次/分B.當插上氣管內管時,大人為8-10次/分C.當插上氣管內管時,小孩為8-10次/分D.當插上氣管內管時仍應維持30:2之壓胸及吹氣比
- 說明:CPR時,若沒有進階呼吸道,提供呼吸次數大人為10-12次/分,小孩為12-20次/分,若有進階呼吸道,提供呼吸次數不論大人小孩均為8-10次/分。
- 12.有關由氣管給藥的描述,下列何者錯誤 解:(D)
- A.劑量為由靜脈給藥的2-2.5倍B.藥物要稀釋為10mlC.給完藥要用BVM大擠兩下D.所有藥物都建議可以從氣管給藥
- 說明:氣管給藥劑量為由靜脈給藥的2-2.5倍,且使用N/S稀釋後倒入氣管內管內再用BVM擠進氣管中,不是所有的藥都可經氣管給藥,可從氣管內管給藥的藥物為Lidocaine、Atropine、Naloxone、Epinephrine、Vasopressin。
- 13.經證實,下列何者藥物在CPR時確實能增加血流量及改善預後 解:(B)A.Aminodarone B.EpinephrineC.Atropine D.MgSO4
- 說明:epinephrine在CPR時有實證醫學的支持,所以才會使用它做為CPR時的藥物。
- 14.造成PEA最常見之5H5T中,不包括下列何者解:(C)A.酸中毒B.冠心症C.肺水腫 D.低體溫
- 說明:5H5T為低血氧、低體溫、低血容、酸中毒、高血鉀及心臟冠狀動脈阻塞、心包膜填塞、肺栓塞、張力性氣胸、藥物中毒。
- 15.60歲男性,被送至急診時已無呼吸心跳,心電圖顯示寬而緩慢的心律,依臨床經驗,下列原因,何者較不會引起寬而緩慢的心律 解:(D)A.高血鉀B.酸血症 C.藥物中毒(T.C.A.三環抗鬱藥) D.低血容
- 說明:依臨床經驗,可參考EKG QRS的寬窄大概區分PEA的原因-寬 QRS: 高血鉀、酸血症、TCA過量-窄 QRS: 低血容、 肺動脈栓塞、心包膜填塞、外傷
- 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心肺復甦術研習】筆試試卷百年版1
- 組別: 服務學校:姓名:得分:日期:100年05月04日
- (B)1.腦細胞缺氧之後幾分鐘會損傷?也是我們需要把握的黃金救命時間?A 1-2分鐘 B 4-6分鐘 C 10分鐘
- (B)2.2010版CPR?了減少第一次按壓前的延遲,操作順序修改為:(A.)叫、A、B、C、叫 (B.)叫、叫、C、A、B (C.)叫、叫、A、B、C
- (D)3.不正確的心外按摩可能發生的併發症有A.肋骨骨折B.氣胸 C.肺裂傷 D.以上皆是
- (A)4.下列那一種急救技術的訓練,不可以真人演練,以免發生危險?A.心肺復甦術.B.口對口人工呼吸C.坐椅搬運法D.扶持行走法
- (D)5.對於6歲兒童的心肺復甦術之敘述何者為非? A. 人工呼吸時,吹氣量應為看見小孩的胸部有起伏B.以單手掌根按摩心臟C. 壓胸的位置在兩乳頭連線中點的胸骨上D. 壓胸與人工呼吸比為15:2
- (B)6.對孕婦的哈姆立克急救法應採用:A.腹部推擠法B.胸部推擠法C.背部敲擊法D.倒立法
- (D)7.只有你一人在現場時,除了外傷患者、藥物過量,下列何者也應先急救後再求救? A.成人溺水 B.8歲以下的兒童 C.D. 以上皆是
- (A)8.對於無呼吸的病人,在給予第一次人工呼吸後,若無法吹入氣體,則施救者應該?A重新打開呼吸道,再給予人工呼吸 B開始胸外按壓 C檢查脈搏 D檢查是否有異物堵塞呼吸道
- (C)9.下列何種情境要施行哈姆立克法?A. 氣道部分阻塞 患者仍可以呼吸咳嗽 B. 人工呼吸時,吹一口氣胸部無起伏者 C. 患者雙手抓住喉嚨,臉部潮紅,無法說話、咳嗽
- (B)10.成人心肺復甦術,心臟按摩的速率至少每分鐘多少下? A. 70次/分鐘 B. 100次/分鐘C.60次/分鐘D. 80次/分鐘
- (B)11.升旗時看到一個老師突然倒下時,你應採取的第一個步驟為何?A.檢查患者口中有無異物 B.檢查患者有無反應C.執行哈姆立克法 D.給予患者兩次緩慢的口對口人工呼吸
- (B)12.下列對成人心肺復甦術之敘述何者為非?A.壓胸與人工呼吸比不論單人或雙人皆為30:2B.壓胸速率越快越好C.按壓的位置在兩乳頭連線中點的胸骨上 D.成人壓胸深度至少為5公分
- (B)13.急救過程中若患者有嘔吐的情形,你應該? A.將患者翻面並拍打背部 B.臉側一邊,打開嘴巴,把嘔吐物挖出 C.用水加以清洗口腔 D.保持壓額提下巴
- (D)14.2010版成人生命之鏈除了:儘早求救、儘早給予心肺復甦術還包括下列何項? A.儘早去顫電擊B.儘早給予高級救命術C.整合的心臟停止後照護D.以上皆是
- (D)15.依照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規定:A.學校應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建立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系統B.教職員工生應定期接受至少4小時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C.學校應組成緊急傷病處理小組,成員應接受緊急救護基本課程十六小時以上之訓練D.以上皆是
- (C)16.許多突然心跳停止的成人多是因為心室顫動,可以下列何種方式急救最有效:A.施行哈姆立克急救法B.施行人工呼吸C.使用去顫電擊器(AED)
- (C)17.隔壁中年同事臉色蒼白並告訴你:他突然覺得噁心感、盜汗、幾乎喘不過氣,而且胸悶感覺延伸到頸部和下巴,你認為他是:A.中風B.感冒了C.心臟病發作 D.異物哽塞
- (A)18.上司在會議中說話突然口齒不清,你注意他嘴角下垂而且它無法移動左手和左腳,你應該A.打119求救 B.用力搖醒他,不讓他睡著 C.開始做CPR
- (C)19.一位經過心肺復甦術急救的患者,已恢復脈搏和自發性呼吸,但仍無意識,在119人員尚未到達前我們應將病人擺為何種姿勢?A. 平躺,頭下置一小枕頭B. 俯臥,頭轉向一側 C. 復甦姿勢並密切觀察D. 離開患者並向119指示位置
- (C)20.癲癇病患的處置何者為非?A.解開病患的領帶及領口鈕扣B.讓病患的頭部側向一邊C.在病患的口中塞入原子筆或柔軟的布D.在病患的頭部底下墊一柔軟的衣物
- (B)21.排除嬰兒呼吸道異物哽塞時於先做 5次背部扣擊 後應再給予A.5次腹部快速按壓B.5次胸部快速按壓C.給予吹氣2次
- (C)22.為何心肺復甦術中的胸外按壓和人工呼吸可挽救患者生命?A. 可降低冠狀動脈的需求 B. 可電擊心臟使心律不整變成正常的心律C. 可提供血流和氧氣至心臟和腦部
- (A)23.成人生命之鏈的第一個環結為: A.求救 B.心肺復甦術 C.去顫電擊 D.高級心臟救命術
- (D)24.2010版CPR強調有效的胸部按壓為何?A.用力壓(成人胸部按壓深度至少為5㎝)B.讓胸部回彈至原來位置C.快快壓(壓胸速率每分鐘至少100下) D.以上皆是。
- (D)25.施救者執行CPR,直到何時才能停止:(A.)患者會動或有自主性呼吸 (B.)取得AED (C.)其他人員接手CPR (D.)以上皆是
總務處:
- 台南市低碳校園網-59410網站
- 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網站-2,慢些
- 統一收據申請列印網址-----x四聯
事務
- 綠色生活資訊網-資訊採購物品符合環保標章查詢
- 臺南市政府 財產管理資訊系統-財管
- 財產管理系統土地修改作業航照圖操作說明
- 影印機操作步驟-文件掃描
- 財產
臺南市政府 財產管理資訊系統/ http://newmoney.tainan.gov.tw/index.htm
- (帳號,密碼)/報表作業/盤點報表/盤點清冊/管理(保管)人/(選)/財產(物品)/PDF列印/
- 場地管理辦法
- 臺南市南南國民小學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一、依據:
- (一)教育部82年頒佈國民中小學公共安全管理手冊。
- (二)依國民體育法第七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三)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二、目的:
- (一)為加強本校與社區資源共享,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以推廣全民運動,充實休閒生活,及增進社會文化教育功能,特制定本辦法。
- (二)加強社會教育活動,使學校成為社區文化精神堡壘;加強管理學校活動場所,增進社區民眾育樂活動。
三、本校校園場所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之原則下,積極開放提供社區內民眾活動之用,並基於使用者付費與成本效益分析原則,向使用者收取費用。 惟校園運動場地提供ㄧ般民眾個別從事休閒運動者,免申請與收費。
四、借用原則:
- (一)借用時間與本校需要使用相牴觸時,以學生學習為優先。
- (二)借用場所及使用設備,應合乎原設計用途,未獲學校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五、借用時間:
- (一)日間:8時至17時。
- (二)夜間:18時至22時。
- (三)其他:依實際需要另行約定。
六、開放借用場地:資訊教室、視聽中心、會議空間、ㄧ般教室、穿堂中庭、操場、球場及其他可供民眾使用之場所。
七、借用對象及範圍:社區民眾、團體、機關等,以從事各種有益身心健康之休閒活動及社教文化活動為原則,不可作為婚喪喜慶筵席、商業營利行為、說明會(含選舉)及其他違反法令之用途。
八、申請計畫經本校核准而有下列情形者,本校即停止或延期使用,申請者不得提出異議或要求補償:
- (一)違反國家政策或法令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安全顧慮或有影響環境衛生之虞者。
- (三)遇空襲或緊急災變時。
- (四)上級機關或本校急需使用時。
- (五)活動內容與申請用途不符或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
- (六)以集會或其他名義從事營利活動者。
九、借用本校場地得酌收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所收費用(除保證金外),由本校按規定繳入公庫並納入預算,依實際需要作為管理、場地維護、設施檢修、水電、清潔、人員加班及其他等相關支用。
十、申請人所繳納之費用除保證金外,概不退還。但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在此限:
- (一)申請人因故無法使用,於使用日三日前以書面通知本校。
- (二)因不可抗力事由或因第八條之事由,本校通知申請人改期而無法改期。
- (三)其他法令另有規定。
十一、申請借用原則:
- (一)應填寫借用申請書:(如附件),於使用前一個月起向本校總務處提出申請,若無其他借用單位,最遲可於使用場地前七日提出申請,經學校核准及繳驗相關證件並繳納保證金與場地設施使用費後始得使用。保證金於活動結束,經學校檢查確定場地清潔及設施設備無毀損短少者,於三日內無息退還。場地借用收費基準如附件背面。
- (二)以不妨礙學生活動為原則,依照校方同意之時間、地點,並遵守校方指派人員之指導使用。
- (三)凡影響校務或具有損壞性者一概不借;團體借用者須持有關單位推荐函證實有益國民身心健康體育活動者方得借用;民間社團向本校租借場地上演戲劇非經核准查驗登記者,依照上級指示拒絕租借。
- (四)申請者係舉辦公益慈善、社會教育或藝文活動且無涉及營利行為者,除場地清潔費及使用冷氣費外,得免收取其他費用。但仍應繳保證金。
- (五)申請借用場地須事先佈置者,應先徵得本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一日內回復原狀,違者本校得逕予拆除,申請者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其繳納之保證金中扣抵,不足扣抵者,本校應予追償,申請者不得異議。
- (六)租用設備器材,使用完畢後,應如數歸還及回復原狀;如因使用致損壞者,申請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得由保證金扣除。
- (七)布幕、電器設備應經本校許可始得使用;燈光、音響及公物等各項設施如需搬移,應經本校同意並會同管理人員辦理。
- (八)校園場地全面禁煙,演藝廳及視聽中心內禁止飲食及飲用水,有張貼海報、宣傳標語等必要者,應先經本校許可後,始得於指定地點張貼,活動結束後應立即回復原狀。
- (九)不得攜帶鞭炮等易燃物、爆裂物及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場地,並嚴禁鬥毆,違者報警處理。
- (十)校園場地借用期間,申請者應負責維持場地內外秩序,維護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並指導監督使用場地人員應在指定處所活動,活動後應負責垃圾分類、打包並自行清運。
- (十一)因申請者或其使用人所引起之意外事件,造成場地或設備毀損遺失或被竊,應負賠償或修復責任。
- (十二)因申請者或其使用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侵害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等權利,致本校須負國家賠償責任時,本校須於其賠償範圍內,對申請者有求償權。
- (十三)在指定地點及核准時限內辦理活動;如逾核准使用時間,應加收費用。
- (十四)本校與其他機關合辦之各項活動,經校方同意後免收場地設施使用費及保證金。但得酌收場地清潔費、使用冷氣費。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 (一)在重要慶典期間及上級所指定重點時間不外借。
- (二)本校有特殊使用必須收回場地時,得於一週前通知借用單位,借用單位不得異議。
- (三)借用民眾應穿著整齊,不得奇裝異服,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它場所。
- (四)凡經核准借用本校各項場地者,不得變更原申請之活動項目或擅自轉讓。
十三、借用本校場地以不提供校內停車場為原則,若有停車需求,請善用校園周圍停車空間。
十四、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其修改時亦同。
承辦人: 總務主任: 校長:
- 人車進出管理辦法
- 台南市南南國民小學人車進出管理辦法
一、依據:
- (一)教育部82年頒佈國民中小學公共安全管理手冊。
二、目的:維護校園安寧,確保師生安全。
三、門禁管制時間:
- (一)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七時至下午五時。
- (二)非上班時間:非特定活動需要,大門不開放;到校教職員工汽機車請自北門進出。
四、大門門禁:由學務處依上下學時間開啟,上班時間如有訪客,則依下列方式辦理:
- (一)長官貴賓(如市長、局長、各級主管、地方民代等):由校內教職員工引導停車,並儘速通知校長及相關人員。
- (二)洽公人員(限公務機關人員):請於訪客登記簿上登記,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後,由教職員工通知洽公單位後進入。
- (三)廠商及其他人員:由洽公單位核准進入後繳交證件,並於訪客登記簿上登記,始得進入校園;離校時將證件取回。推銷人員謝絕進入校園。
- (四)學生家長:請於訪客登記簿上登記,經導師或學務處確認後再行進入校園。
- (五)家長進入教室應需徵得導師之同意,上課時間,如非必要,請勿打擾;非經導師或學務處同意,不可私自帶學生離校。
五、車輛進出管制:
門口 \ 時間 | 上 午 | 中 午 | 下 午 |
南 校 門 | 7:00至7:45 | 12:30至12:45 | 3:50至4:10 |
北 校 門 | 7:00至8:00 | 12:30至12:45 | 3:50至4:10 |
- (二)洽公車輛,請依照教職員工指示進出,無通行與許者恕難進入。
- (三)進入校園之車輛,請依教職員工指示停妥在適當位置,非經同意不得隨意停置,以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或公務之執行。
六、禁止赤膊、衣衫不整、穿拖鞋或奇裝異服者進入校園。
七、依規定進入校園時,請脫去安全帽及口罩。
八、禁止攜帶寵物、嬉遊閒蕩、尋釁鬥毆等不法行為進入校園。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辦法呈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 學務主任:
- 總務主任:
- 輔導主任:
- 資源循環利用
- 資源交換平台-延長資源使用之時間,以切合低碳校園之理念。
- 103年6月24日南市教安(二)字第~號函
- 教育局公告 114007 公告單位:學輔科
- 提供各校可用資源:(包含資訊類、省電燈具、省水器材、圖書類、工具、藝文道具、電器設備、辦公設備、教育類、廚房設備及其他)
- 十大省水好習慣
近期水情不佳,本市已進入水情稍緊之綠色燈號,節水行動刻不容緩,為攜手合作抗旱,落實家庭節水工作,請大家落實「十大省水好習慣」。
- 1. 熱水流出前的冷水再利用
- 2. 盆浴改淋浴
- 3. 洗菜以盆槽代替水沖
- 4. 刷牙使用漱口杯
- 5. 洗臉以盆槽代替水流
- 6. 澆花以洗菜洗米水代替
- 7. 沖馬桶改用省水二段式
- 8. 洗衣服改用省水流程
- 9. 洗手抹肥皂及搓揉時將水龍頭關緊
- 10. 洗車時用水桶代替水沖
- 更多水情訊息及節水資訊,可至「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及「節約用水資訊網」查詢,網址如下:https://www.wra.gov.tw/及http://www.wcis.org.tw/。
- 勞保
- 勞工保險-加保
- 單筆申報/加保作業/保險別/勞保...(健保本人V取消)
- 本人資料輸入區/ 所有紅色*都要填/ 姓名、ID、生日、(部分工時人員)月薪工資 11100、雇主提繳率6%/(合於健保投保條件、日期,不用填) / 自然人憑證密碼(PIN碼)*6碼
- 完成投保
- 勞工保險-退保
- 單筆申報/退保作業/保險別/勞保...(健保本人V取消)
- 只有三處*要填(姓名、ID、生日),再填PIN碼確認即可
文書
- ODF格式文件
- 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行政院自104年起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 課程教導ODF轉檔前應具備的正確觀念與流程,實務操作說明轉檔遭遇的問題、解決方式及操作技巧。
- 字型
- 公文
- 公文語法彙編---**---nice
- 書信結構及用語---*
- 筆硯文書編輯共通服務平台的使用
- 公文系統設定
- 大橋國小IE11 公文系統設定方式]-2015-0911
- 台南市公文系統-筆記
- 公文空白頁/右上工具列/相容性檢視/不打勾
- 210.69.57.205
- bli.gov.tw
- dgpa.gov.tw
- mocs.edu.tw
- prsb.gov.tw
- tn.edu.tw
- 紙本點收公文:(紙本各處核章)選取v/點收/代辦清單/點收歸檔註記/單位存查/分類號xxx/歸檔數量/送單位歸檔
- 列印簽呈請假:點選公文/相關電子檔案/(左下)其他[創簽、創搞]/(右上)快速查看/全部意見&貼紙備註/列印
- 查詢/選查詢到之公文/相關電子檔案/1其他/點電子檔案名稱/(叫出公文)/點選右上角/快速查看/全部意見&貼紙/列印簽核(流程)/請假
- 公文擬辦後,無法上傳時,通常附件圖檔太大,把它壓小即可(常在C:\eic\tmp\日期\xxxxxx\TmpDir)
- 公文系統-問題集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3學年度下學期學校公文管理系統教育訓練-講義-2015-0216
- 造字
- 造字-新生特殊名字
- 1、先下載userfont.exe
- 安裝在c:\
- 2、如何在Vista 及Windows 7 輸入造字
- 流程:到CNS11643網站-全字庫服務專線::(02)2598-7557轉217 <國家發展委員會>
- 依部首或注音查「字」→ 找出該字 unicode碼→ 打開 word 輸入 unicode碼→ 按「Alt+x」→ 複製該字
- 3、查字編碼
- 全真字 複合查詢-全字庫服務專線::(02)2598-7557轉217 <國家發展委員會>
- 4、word中打出字
- 5、複製到學籍系統
- ??(276DF),?(36E9),??(26E43),
- (合牛)unicode 24656,
出納
- 統一收據申請列印網址-----x四聯
- LED 燈宣導
- 精美校園
- 精美的不像學校!【8間南台灣特色小學】- 六甲國小, 北葉國小, 台南, 民權國小, 安溪國小, 牡丹國小, 岡林國小, 忠義國小, 屏東, 建築設計, 泰武國小
輔導處
- 特殊學生類別:
- (1) L欄-資賦優異
- (7) R欄-身體病弱
- (13)X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在家教育)
- (2) M欄-智能障礙
- (8) S欄-嚴重情障
- (14)Y欄-原住民
- (3) N欄-視覺障礙
- (9) T欄-學習障礙
- (15)Z欄-新移民家庭子女
- (4) O欄-聽覺障礙
- (10)U欄-多重障礙
- (16)AA欄-藝才班學生
- (5) P欄-語言障礙
- (11)V欄-自閉症
- (17)AB欄-體育班學生
- (6) Q欄-肢體障礙
- (12)W欄-發展遲緩及其他顯著障礙
- 輔導網路
[國小中輟通報流程]
學生輔導資料提供家長
-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學生輔導資料(含輔導紀錄)提供家長調閱、複印、修正或刪除等相關問題,詳如說明。-2016-0204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145357號函辦理。
二、學生輔導資料係學校因輔導學生所蒐集、處理或利用,而取得之個人、家庭、輔導服務紀錄等相關資料,倘涉及個人隱私資料者,應依學生輔導法第17條第1項之規定,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應負保密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為避免緊急危難之處置,不在此限。
三、另查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係規範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主張或維護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必要時,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之規定,但涉及個人隱私、職業秘密、營業秘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得拒絕之。爰向學校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學生輔導相關資料或卷宗之規定,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乙節,說明如次:
(一)依據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規定及其意旨,學生在學期間之輔導資料,視學生所接受之輔導服務滾動更新,自畢業或離校後,學生輔導資料方為確定;又學校保存學生輔導資料,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起保存十年,以保存不再變更之學生輔導資料,提供下一階段學校視輔導服務需求進行查察,或提供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依相關規定申請閱覽、複印、修正或刪除,先予敘明。
(二)審究學校實務現場情形,當事人(學生)為在學學生身分,並持續接受輔導服務時(行政程序進行中),倘若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為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之利益,而向學校申請學生輔導資料之閱覽時,即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申請閱覽卷宗;倘當事人非具在學學生身分(如畢業或其他原因離校等),過往在校所載錄之學生輔導資料已然確定(行政程序終止),除另案開啟行政程序者得依上開規定申請閱覽卷宗外,應依學生輔導資料之特性,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申請閱覽、複印、修正或刪除。
四、再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之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應維護個人資料之正確,並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故學校應負維護個人資料正確性之責,倘當事人認學生輔導資料有修正或補充之必要時,自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之規定,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
五、承上說明二、三及四所述,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主張或維護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必要時,自得視具體個案情形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或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向學校申請閱覽學生輔導資料。又學校負維護個人資料正確性之責,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
六、然若當事人(學生)不具完全行為能力,學生家長代為意思表示,自得代為行使當事人權力申請閱覽卷宗或請求更正學生輔導資料;學生(當事人)已具完全行為能力,學生家長倘認有主張或維護法律上利益之必要時,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亦得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閱覽卷宗,但應無請求更正或補充他人資料之權利,併予敘明。
- 未成年懷孕資訊
機構名稱 項目 |
財團法人基督教 希望之光會 |
麻二甲 | 善牧基金會附設寧心園 |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南分事務所 |
---|---|---|---|---|
機構網址及窗口電話 | 電話:06-2212520 http://rayofhopetaiwan.org.tw/ |
網址: http://www.spef.org.tw Email: spef.tainan@gmail.com 電話:06-5701122 |
06-3124626 | 電話:06-3582995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臨安路一段89號2樓 主責社工:趙千誼 社工師 |
年齡限制 | 不限 | 18歲以下 | 12歲以上,有生活自理能力。 | 1. 非預期懷孕者 懷孕者的重要他人(如:父母、老師、男性伴侶、親友) 留養嬰幼兒的青少年父母 社會大眾 |
提供收出養服務 | 否,轉介 | 否,轉介南部相關收出養單位 | 1.提供出養及留養個案輔導並提供相關資訊。 2. 協助出養轉介。 |
可協助媒合本會高雄分事務所或是台南地區相關社福團體。 |
提供安置(媽媽或新生兒) | 是,僅提供媽媽安置(以四人為限) | 是 | 提供懷孕媽媽安置 輔導服務。 提供母嬰親善室及 育兒指導。 |
否 |
提供醫療(產檢或新生兒篩檢) | 是 | 是 | 協助產檢、就醫相關醫療。 | 否,但可陪同產檢及相關醫療事宜。 |
酌收費用 | 否 | 是,經社工員評估經濟弱勢者可免費入住 | 否 | 否 |
提供墮胎後的創傷輔導 | 是,另提供被性侵創傷輔導(團體課程) | 否,中心服務對象為未婚小媽媽及其嬰兒。 | 否 | 是 |
提供親職教育或兩性教育課程 | 是 | 是 | 不定期辦理親職教育、兩性教育課程。 | 是 |
提供預防性宣導課程 | 是 | 是 | 不定期辦理預防性宣導活動。 | 是 |
提供小爸爸和小媽媽成長團體 | 僅提供小媽媽成長團體 | 是 | 視家園院生需求辦理相關成長團體。 | 是 |
希望之光 | 麻二甲 | 善牧 | 勵馨 |
---|---|---|---|
(1)危機熱線:電話會談。 (2)開 案:CPC會議評估 通過填寫開案表。 (3)初次會談:個案問題分析 與評估。 (4)擬定服務計劃並簽約:配合案主需求擬定服務計劃;簽訂服務契約並提供服務:經CPC社工員會談評估後,依據處置計劃與案主簽訂服務契約書並告知相關權利與義務。 (5)個案管理:安排協談員每星期協談一次,輔導案主待產期間的情緒。除外,也配合醫院定期產檢,並安排休閒娛樂課程,如烘焙、指甲彩繪、烹飪、音樂、電腦等。 (6)生產醫療陪伴/坐月子:提供生產時醫療照顧陪伴與坐月子服務。 (7)出養轉介:寶寶出生後,協助轉介收出養機構媒合收養家庭。 (8)結案/追蹤:結案後,於二年內仍持續追蹤與關懷案主,必要時也提供短暫工作機會與住所。 |
一、接案流程: 1.個案申請或機構轉介 2.中心接案並進行評估 3.評估無法開案者轉介其他相關機構或連結相關資源 4.評估可開案者請其進行健康檢查 5.健康檢查通過者安排入住(需另檢附監護同意書、全戶戶籍謄本、財產證明) 6.因有傳染性疾病無法通過健康檢查者則連結相關資源 7.開案提供相關服務 二、服務內容: 1.生活輔導 2.諮商輔導 3.醫療照護 4.法律諮詢 5.課業輔導 6.生涯規劃 7.自立生活培力 8.課程及講座 9.就業培力課程 10.成長團體 11.活動方案 |
l. 接案流程: 電話諮詢 面談評估 2.服務內容: 辦理兩性關係輔導及未婚懷孕處遇諮詢專線及服務 辦理未婚懷孕個案安置輔導服務 離園追蹤輔導服務 辦理青少年性別關懷及預防教育宣導,積極倡議社會大眾正視及關懷青少年非預期懷孕之議題 |
(一)諮詢服務-透過電話或是網路提供當事人或週遭重要他人非預期懷孕相關諮詢 (二)個案管理服務 1.經濟協助 (1)經評估後提供托育補助、就學/就業者的保母托育費用、提供實質物資 (如:尿布、奶粉等婦嬰用品) (2)協助向政府單位申請相關補助(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育兒津貼、 0-2歲幼兒托育費用補助等) 2.家族協商3.醫療協助4.心理輔導 5.法律諮詢6.就學/就業輔導 7.出養服務-將媒合勵馨高雄分事務所或台南地區相關社福團體,提供個案之需求。 (三)預防宣導 1.校園/社區宣導- (1)未成年/非預期懷孕防治(2)收出養/青少年父母(3)情感教育/親密暴力 (4)性侵害/性騷擾防治 (5)性教育/性別教育 2.團體工作- (1)情感教育團體(2)親職、成長團體 |
人事
- 重要線上簽到/退:
- 一般行政:學校首頁/左上角/線上差勤/登入/簽到/退
- 居家上班:學校首頁/左上角/線上差勤/登入/上方最右列/人事基本設定/居家辦公線上簽到/退
- 導師上班:到校/學校首頁/左上角/線上差勤/簽到退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105年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2016-06
- 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之教職員除教育行政及學術之基本職責外,還具有引導社會風氣之功能,故於社會互動上更應恪守適當原則,避免社會觀感不佳之倫理偏差行為。
- 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倫理規範暨校園誠信管理手冊,茲將其重要宣導內容摘述如下:
一、受贈財物規範:
- (一)原則:對於與自身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者所餽贈之財物,應予拒絕。
- (二)例外:屬公務禮儀、長官之獎勵、救助、慰問或贈受市價新臺幣五百元以下之財物;或屬正常社交禮俗,因結婚、就職、退休、死亡等受贈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 Q:班長糖串串的媽媽於端午節前夕送了國外進口餅乾禮盒給導師,感謝平時細心教導其孫子,導師是否可接受?
- A:糖串串的媽媽贈送禮盒給導師,雖然教師與家長間並無職務上利害關係,但家長畢竟代表其子女,倘導師收受禮品,將可能產生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的情形(相對於其他未送禮的學生為差別待遇),故仍應拒絕或退還,並依倫理規範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簽報其機關學校首長及知會政風單位。
- Q:陳主任與閻老師私交甚篤,端午節將屆,閻老師特別與陳主任分享粽子十顆,陳主任是否可接受?
- A:陳主任與閻老師之間若無職務上利害關係(如同屬教師或無上下隸屬指揮監督關係之行政人員),且係平常交往之朋友,則可以收受其禮盒。若二者間有職務上利害關係(如校長或具業務隸屬監督關係之行政人員),則因禮盒係屬倫理規範中之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到(離)職異動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傷病、死亡等正常社交禮俗範圍內所為之餽贈,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的例外情形,故可收受禮盒。
- Q:甲公司為日常負責維修乙學校(機關)硬體設施的廠商,端午佳節特地贈送數箱價值450元的自種水果給各處室全體同仁分享,處室同仁是否可接受?
- A:甲公司與乙學校(機關)之間有職務上利害關係(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處室同仁若收受水果顯屬不當,縱使水果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又是對學校(機關)內多數人為餽贈且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的例外情形,惟為避免疑義,建議應予拒絕或退還或改捐社福機構,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二、飲宴應酬規範:
- (一)原則: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或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 (二)例外:屬因公務禮儀之必要、或邀請一般民眾參加之公開民俗節慶活動、長官獎勵慰勞;或因結婚、生育、就職、退休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者。
三、行政倫理規範:
- (一)於視察、調查、出差或參加會議等活動時,不得在茶點及執行公務確有必要之簡便食宿、交通以外接受相關機關(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
- (二)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並知會政風。
- (三)除依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其他公職或業務。
- (四)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選)等活動,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千元。
- (五)參加前項活動,另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 (六)應儘量避免金錢借貸、邀集或參與合會、擔任財物或身分之保證人。
- Q:畢業典禮將屆,校長為慰勞畢業班教師一學期之辛苦,故於畢業典禮前夕辦理謝師宴,老師們是否可參加?
- A:學校兼任行政職之教師縱與校長之間有職務上之利害關係,因該聚餐係屬倫理規範中之長官對於下屬之獎勵、慰勞,故可參加。惟若該餐會係非於校內或社區活動中心舉辦等,行政人員暨兼任行政職之教師尚須登錄公務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備查。
- Q:端午節將屆,承攬學校(機關)工程之廠商辦園遊會慶祝活動,邀請校長及總務主任參加,其是否可參加?
- A:校長及總務主任與承攬學校(機關)工程之廠商間係屬有職務上之利害關係,該園遊會慶祝活動若係屬民俗節慶活動並邀請一般人參加者,例外可參加,惟仍需簽報長官核准並知會政風單位後始得參加。
- Q:A校老師,出差參加民間團體舉辦之龍舟競賽,活動會後由贊助之教科書廠商設宴招待,老師可否接受邀宴?
- A:因依老師與該贊助商之間是否有職務上利害關係而定,本案例中,教科書商與學校教師間,具有教科書選擇之職務上利害關係,老師參加廠商招待之行為已牴觸倫理規範不得接受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之規定;教職員若因執行公務確有必要參加時,應簽報機關學校首長核准並知會政風單位,以維自身權益。
四、小叮嚀:
- (一)正常社交禮俗:「社交禮俗不可少,最多三千沒煩惱;收禮得宜保心安,全年同源不逾萬」
- (二)受贈財物:「受贈財物想仔細,三千一萬有依循;廠商餽贈不可收,拒絕退還會政風」
- (三)飲宴應酬:「飲宴應酬應考慮,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公務禮儀等例外,知會報備免疑猜」
- (四)請託關說:「請託關說涉疑義,三日簽會釋懷疑」
- (五)「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 (六)「社交禮俗不逾矩,請託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行」
- 國旅卡
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業別及細項分類表
會計
- 學校編號
- 支付憑單線上簽核資訊系統-2016-0826
臺南市xx區xx國民小學 | |||||
108年xxxxxx出勤紀錄表 (範例) | |||||
月/日 | 簽到時間 | 簽名 | 簽退時間 | 簽名 | 備註 |
- 內部控制
- 內部控制(參考):
- [/wiki-images/pcroom/files/國小-資訊安全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2012-1228.doc 國小-資訊安全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2012-1228.doc]
- 高雄市國民中學內部控制制度--列有校內各處室、各項
- [高雄市國民小學內部控制制度]
- 合作社
- 104年3月6日推動登錄,104年6月1日全國全面上線。(2015-0325)(市府教育局公告67480)
登入網址: http://lunch.twfoodtrace.org.tw/
- 學校委託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辦業務契約範例.docx -高雄市教育局檔案
-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員生消費合作社注意事項.docx-高雄市教育局檔案
- 台灣合作社聯合社台中會館 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教育訓練-2015-0611-0612班
員生消費合作社辦理學校委辦業務,如:制服、運動服、學用品等,毛利最高不得超過進貨成本百分之十(100.11.17南市教體(二)字第1000896578號)
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
類別 | 項目 | 細項 | 評鑑方式與檢核資料 | 自評情形 | |||
符 合 | 不 符 合 | 免 檢 核 | 備註 | ||||
1.設立 與營運 | 1.1設立 名稱 及地 址 | 1.1.1招牌、對外銜稱及使用地址與 樓層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 相符。 | 1. 查閱設立許可證書所載名稱及使用地址與樓層。 2. 實地觀察幼兒園招牌、幼童專用車、園方網頁名稱及使用地址與樓 層。 3. 未設置網頁者,網頁免檢核;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幼童專用 車免檢核。 |
~ | ~ | ~ | ~ |
1.2生師 比例 | 1.2.1生師比例應符合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之規定。 | 1. 查閱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之幼兒園班級人數統計表。 2. 查閱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之教職員清冊。 3. 實地觀察。 4. 幼兒園得提供備查公文為佐證資料。 |
~ | ~ | ~ | ~ | |
1.3資訊 公開 | 1.3.1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 足資辨識之處所。 | 實地觀察。 | ~ | ~ | ~ | ~ | |
1.3.2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 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 辨識之處所。 | 實地觀察: 1. 教師應公開教師證書。 2. 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應公開學歷證書,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得 公開銓審文件。 3. 前開證書內個人隱私資料得採部分遮蔽方式呈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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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總務 與財務 管理 | 2.1收費 規定 | 2.1.1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 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 告,並告知家長。 | 1. 查閱評鑑當學年之公告紀錄,如書面公告、園方網頁資料等。 2. 抽查評鑑當學年之通知紀錄,如親子聯絡簿、家長通知單等。 3. 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之日期計算,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所 訂日期為準,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與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 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辦理實驗教育之學校,其附設幼兒園得從其 規定。 |
~ | ~ | ~ | ~ |
2.1.2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 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之數額。 | 1.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收費存根。 2. 公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所定收費規定。 3. 私立幼兒園之收費項目、用途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相 符;收費數額不得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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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環境 設備 維護 | 2.2.1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園 環境消毒,並留有紀錄。 | 查閱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行事曆及消毒紀錄。 | ~ | ~ | ~ | ~ | |
2.2.2每學期應至少自我檢核一次 全園室內、外設施設備之安全 性;對於不符安全,待修繕或 汰換者,應留有處理情形之紀 錄 | 1. 全園室內、外設施設備檢核項目得由各園自行訂定;固定式遊戲設 施之檢核項目,得由各園自行訂定或亦得參考衛生福利部所訂「兒 童遊戲設施自主檢查表」。 2. 檢視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行事曆及檢核紀錄。 3. 檢核結果為待修繕或汰換者,應再檢視處理情形之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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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保 活動課 程 | 3.1課程 規劃 | 3.1.1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全園 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 1. 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須獨立召開,不得併入其他會議辦理。 2. 查閱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會議紀錄,會議紀錄應包含研議全園性 或各班級課程計畫之相關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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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各班課程應採統整不分科方 式進行教學。 | 1.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統整教學佐證資料內容。 2. 由幼兒園提供佐證資料,例如:作息時間表、教學課程表、教學計畫、 教學紀錄、親子聯絡簿、教學活動紀錄、日誌或其他。 3. 前項所列資料足以佐證即可,不宜全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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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各班課程不得進行全日、半日 或分科之外語教學。 | 1.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課程規劃佐證資料內容。 2. 由幼兒園提供佐證資料,例如:作息時間表、教學課程表、教學計畫、 教學紀錄、親子聯絡簿、教學活動紀錄、日誌或其他。 3. 前項所列資料足以佐證即可,不宜全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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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每日應規劃連續三十分鐘以 上之幼兒出汗性大肌肉活動 時間。 | 1.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一日作息佐證資料內容。 2. 由幼兒園提供佐證資料,例如:作息時間表、教學課程表、教學計畫、 教學紀錄、親子聯絡簿、教學活動紀錄、日誌或其他。 3. 前項所列資料足以佐證即可,不宜全數要求。 4. 安排時間範圍應於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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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幼兒 發展 篩檢 | 3.2.1每學年應對全園幼兒實施發 展篩檢,並對疑似發展遲緩幼 兒,留有處理紀錄。 | 1. 篩檢項目得採用各直轄市、縣(市)主管衛生機關或其他單位所定項 目,或由各園自行訂定。 2.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發展篩檢紀錄。 3. 查閱發展篩檢結果為疑似遲緩者之處理紀錄。 4. 園內具有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證明文件之幼兒,免檢核該生此項資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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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活動 室環 境 | 3.3.1活動室之桌面照度應至少三 百五十勒克斯(lux)以上,黑板 照度應至少五百勒克斯(lux) 以上。 | 1. 實地觀察及量測。 2. 黑板照度免檢核:未使用黑板或使用白板者。 3. 桌面照度免檢核:活動室未設桌子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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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每名幼兒均有獨立區隔及通 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或每 二週應清洗一次幼兒使用之 棉被,並留有紀錄。 | 本項得擇一評鑑: 1. 設置棉被收納空間為評鑑細項者,以實地觀察方式為之。 2. 每二週清洗一次幼兒使用之棉被為評鑑細項者,抽查評鑑當學年及 前一學年之相關紀錄,如親子聯絡簿、家長通知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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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午休 | 3.4.1全日班應規劃適宜之午睡時 間;二歲至未滿三歲幼兒之午 睡時間不超過兩小時、三歲至 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不超過一 小時三十分鐘。 |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資料,如作息時間表或教學課程表等。 | ~ | ~ | ~ | ~ | |
4.人事 管理 | 4.1津貼 權益 | 4.1.1教保服務人員之薪資所得未 因領取政府所發導師津貼差 額或教保服務津貼而調降。 | 1. 抽查教保服務人員評鑑當學年及前一週期進行評鑑之學年薪資相 關資料,如勞工名卡、入帳證明文件等。 2. 園內未有一百年至評鑑當學年持續在園任職之教保服務人員者,此 項免檢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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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員工 保險 | 4.2.1教職員工均辦理保險,且投保 薪資未有低報情形。 | 1. 查閱近六個月教職員工之薪資資料。 2. 查閱近六個月教職員工保險,包括: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含 職災)、就業保險或公教人員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 3. 僱用員工未達五人之幼兒園,勞保免檢核,就業保險仍應檢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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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退休 制度 | 4.3.1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或提繳勞工退休金。 | 1. 查閱近六個月之薪資資料。 2. 查閱近六個月之提繳勞工退休金證明文件。 3. 園內有九十四年六月以前任職者,查閱近六個月之提撥勞工退休準 備金證明文件,無則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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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出勤 管理 | 4.4.1雇主應依相關規定備製及保 存勞工出勤紀錄,並依規定核 予例假、休息日及休假。 | 抽查近六個月之出勤紀錄及請假紀錄等相關資料。 | ~ | ~ | ~ | ~ | |
5.餐飲 與衛生 管理 | 5.1餐飲 管理 | 5.1.1應公布每個月餐點表,並告知 家長,且每日餐點均含全穀根 莖類、豆魚肉蛋類、蔬菜類及 水果類等四大類食物。 | 1. 查閱評鑑當學年之公告紀錄,如書面公告、網頁資料等。 2. 抽查評鑑當學年之通知紀錄,如親子聯絡簿、家長通知單等。 3. 抽查餐點表所列食物內容。 4. 各類別所含食物內容得參考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 之幼兒園幼兒飲食餐點營養設計相關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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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點心與正餐之供應時間,規劃 至少間隔二小時。 |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資料,如作息時間表或教學課程表等。 | ~ | ~ | ~ | ~ | ||
5.1.3幼兒使用之餐具不得為塑膠 或美耐皿材質。 | 1. 實地觀察幼兒使用之餐具。 2. 除幼兒使用外,應含盛裝食品之所有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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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廚房之出入口應設置病媒防 治設施,且無損壞。 | 實地觀察病媒防治設施,如自動門、紗門、塑膠簾、空氣簾或其他設備 等。 | ~ | ~ | ~ | ~ | ||
5.1.5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每 個月至少維護一次,並留有紀 錄。 | 1. 查閱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 錄表。 2.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指公私場所以管線輸送固定水源並能連 續處理及連續供水之飲水機,或將其處理後之水以管線輸送至飲水 檯供人飲用之裝置。 3. 若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登記單位為所附設之學校者,其抽驗檢 測之比例及頻率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 8 條規定辦理。 4. 未設置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此項免檢核。 5. 本項目得於評鑑前,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相關業務單位提供 之查核結果進行審查,免實地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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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經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 處理後之水質,每三個月至少 檢測一次大腸桿菌群,水質符 合標準並留有紀錄。 | ~ | ~ | ~ | ~ | ~ | ||
5.2衛生 保健 | 5.2.1盥洗室(包括廁所)應保持通風 良好,且未有積水之情形。 | 實地觀察。 | ~ | ~ | ~ | ~ | |
5.2.2廁所應有隔間設計;若無隔間 設計者,男、女廁應分別設 置。 | 本項得就下列二項,擇一實地觀察評鑑: 1. 廁所隔間設計得依幼兒不同年齡發展之特質,在兼顧幼兒安全之原 則下,以軟簾或小隔間及門扇或門簾為之。 2. 廁所無隔間設計者,則檢核男、女廁分別設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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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應建立幼兒託藥措施,並告知 家長。 | 1. 查閱託藥規定。 2.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通知紀錄,如親子聯絡簿、家長手冊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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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緊急 事件 處理 | 5.3.1訂有緊急事件處理機制並留 有處理通報紀錄。 | 1. 查閱緊急事件處理相關規定。 2. 緊急事件處理機制,應包括以下項目: (1) 幼兒緊急傷病施救注意事項。 (2) 事故傷害防制規定。 (3) 傳染病通報作業流程。 (4) 責任通報作業流程(如兒童虐待、家暴、性侵害等)。 3.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校安通報網行政通報紀錄。 4. 無緊急事件個案者,處理通報紀錄免檢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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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 管理 | 6.1交通 安全 | 6.1.1幼童專用車應依交通管理相 關法規所定期限接受定期檢 驗,檢驗合格並留有紀錄。 | 1. 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此項免檢核。 2. 查閱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檢驗合格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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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幼童專用車至少每半年應實 施保養,並留有紀錄。 | 1. 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此項免檢核。 2. 查閱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保養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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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幼童專用車之駕駛均應具備 職業駕照,並應配有具教保服 務人員資格或年滿二十歲以 上之隨車人員。 | 1. 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此項免檢核。 2. 查閱相關資料: (1) 駕駛:查閱駕照,且在有效期限內。 (2) 隨車人員:查閱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明文件或年滿二十歲之身 分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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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幼童專用車均應配置對內外 行車影像紀錄器及合於規定 之滅火器。 | 1. 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此項免檢核。 2. 實地觀察每輛幼童專用車滅火器之有效期限及壓力值。 3. 實地觀察每輛幼童專用車對內、外行車影像紀錄器,及近二個月影 像紀錄保存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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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幼童專用車之駕駛應於每次 發車前均確實檢查車況及安 全門,並留有紀錄。 | 1. 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此項免檢核。 2.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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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幼兒上下車時,均應依乘坐幼 兒名冊逐一清點,並留有紀 錄。 | 1. 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此項免檢核。 2. 抽查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乘坐幼兒名冊及每日上下車之核對 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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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每半年應至少辦理一次幼童 專用車逃生演練,並留有紀 錄。 | 1. 未提供幼童專用車服務者,此項免檢核。 2. 查閱評鑑當學年及前一學年之行事曆、演練紀錄(包括演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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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場地 安全 | 6.2.1設置於二樓或三樓露臺(直上 方無頂蓋之平臺)之室外活動 空間及園內樓梯扶手,其欄杆 間距不得大於十公分、不得設 置橫條,且幼兒不易穿越或攀 爬。 | 1. 未使用二樓或三樓之露臺或園內無設置樓梯者,此項免檢核。 2. 實地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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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戶外固定式遊戲設施應標示 使用者年齡及使用規則,並應 符合幼兒年齡層。 | 1. 未設置戶外固定式遊戲設施者,此項免檢核。 2. 實地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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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假期-寒暑假
- 下文全文參自 http://www.ycjh.hl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459 ,access on Jul 1,2023
- 宜昌國中108學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預防宣導
- 敬愛的家長:
- 寒假將屆,本校重要行事如下,且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特別說明注意事項如下,請務必詳閱:
- 一、期末與重要行事注意事項:
- 1月20日(星期一)休業式,將統一於午餐後12:30整放學。
- 請參與寒假輔導課及校內外各營隊活動同學務必留意時程準時出席。
- 下學期開學日為109年2月11日(星期二),請穿著全套冬季制服(長袖襯衫、藍長褲、外套),並攜帶餐具,當日正式上課。
- 二、活動安全:
-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請務必留意安全:
- 室內活動: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同學應避免前往網咖、舞廳、夜店等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 戶外活動:寒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請把握「四不」原則:不要逞強、不要去危險水域、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戶外活動首應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勿至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如遭遇颱風過境、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 三、工讀安全:
- 寒假來臨,許多同學投入打工行列,由於職場陷阱及詐騙事件頻傳,請學生注意工讀廠商的信譽,儘量選擇知名企業公司打工。此外應注意有關於薪資、勞健保等相關福利待遇措施是否完善。請同學謹記「七不原則」:「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辦理信用卡)、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證件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食物)、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
- 四、交通安全:
-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 (1)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 (2)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 (3)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 (4)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 2、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 3、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 五、菸酒檳榔防制:提醒同學與家長,未滿18歲少年不得購買與使用菸、酒與檳榔,購買與使用接觸犯法律且有害身心健康,請家長務必留意。
- 六、詐騙防制:請家長寒假期間應提醒學生維持正常生活作息,勿沈迷網路遊戲及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學生於使用網路聊天APP(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家長或同學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 七、犯罪預防:
- 請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勿於網路上非法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竊取他人網路遊戲虛擬貨幣及道具、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以免誤蹈法網。
- 八、網路沉迷:
- 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身心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家長注意孩子的上網時間及行為並慎選電子遊戲,避免產生價值錯亂,更須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
- 九、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 學生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本校聯絡電話:(03)8520803*303
- 宜昌國中學務處敬啟1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