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aganda-Disaster-Prevention"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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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aganda-Disaster-Prevention=== | ===propaganda-Disaster-Prevention=== |
於 2023年2月1日 (三) 11:51 的修訂
- 課程架構-#、教師語-基本能力#、教師-備參1、班級教學、評量與問卷、自然教室-#、讀寫教室-#、圖書館、防災推廣、國際觀點、藝術課程、
- 學校網站架構、國小校園、學校行政、各縣市國小、家長區、學生區、各類評鑑檢核表、衛生組、環保評量、健康促進評量、台南教甄文史題庫、禮儀-面試
防災教育網
disaster-prevention
災情通報請撥打119或1999;
電線掉落或停電請撥打台電搶修專線1911,切勿擅自處理,以免發生危險;
如有停水問題,請撥打臺水服務專線191
消防署1991留言平台之使用-如本頁下方操作步驟圖示
台南市東區復興國小-參考學校
各級學校防汛安全檢查表
各級學校防汛安全檢查表 年 月 日 填表人: | |||
項目 | 檢查內容 | 結果 | 備註 |
---|---|---|---|
一 | 修剪樹枝,並加設支架固定保護。 | □是 □否 | |
二 | 清除排水溝渠雜物、垃圾,確保暢通。 | □是 □否 | |
三 | 收妥高處、陽台盆栽(景)避免掉落傷人 | □是 □否 | |
四 | 固定棚架、屋頂水塔、看板、施工中鷹架、圍籬、鐵皮、門窗、球架等。 | □是 □否 | |
五 | 完成低漥、淹水危險場域、建築警戒(含夜間)標示。 | □是 □否 | |
六 | 清理屋頂排水孔預防堵塞 | □是 □否 | |
七 | 清除疏散避難路線障礙物,確保逃生動線安全。 | □是 □否 | |
八 | 將地下室重要文件、器材移往高處安全儲放。 | □是 □否 | |
九 | 加強教室、大樓、工廠等抗雨、防洪、雷擊等安全措施。 | □是 □否 | |
十 | 檢查電力設備防水及保護措施;關閉非必要性電源避免感電。 | □是 □否 | |
十一 | 各層樓電梯非必要者關閉後,並升高至二樓以上 | □是 □否 | |
十二 | 利用砂包、擋水鋼板、封水牆等臨時性防洪器材,封堵學校可能洪汛缺口。 | □是 □否 | |
十三 | 管制學生校外活動,尚未出隊者管制出隊,已出隊者依當地狀況,採取適宜之避難措施或儘速返家(校)。 | □是 □否 | |
十四 | 瞭解社區防災志工、救災協助等支援能量 | □是 □否 |
earth-quake
防震演習活動計畫
typhone
颱風(水災)
防汛作業流程
項目名稱:各級學校防汛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國中小學緊急應變小組、高中職以上學校校安中心
協辦單位:校內各行政單位及班級
辦理期程:每學年
辦理時間:每年1月至12月
注意事項:
一、平時依「減災」、「整備」、「應變」、「復原」災害管理機制,完成學校災害管理實施計畫或校園防救計畫,並應逐年檢討修正。
二、災害發生時,以人命救助為先,災情控制為次,設備財產保全為後,務期以「最短促時間」處置「最急迫災情」,確保學生安全。
相關法令:
一、99年4月14日台軍(二)字第0990050406號令「各級學校災害管理要點」。
二、100年2月17日台軍(二)字第1000022929號令「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三、100年2月18日台軍(二)字第1000040293號函「為因應反聖嬰年極端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衝擊與影響,請各級學校於汛期來臨前,確實執行校園空間防災安全全面檢測及加強各項防汛整備工作,以避免造成校園災損現象」。
辦理方式:
一、進行潛災分析,修正校園災害管理實施計畫:
- (一)依學校屬地型態、建物設施樓層、學生自主(救)能力、上放學交通因素、學校排水狀況、設施(備)存放、防災能力、區域防災資源等因素,進行潛在災害分析,以修正校園災害管理實施計畫(災害防救計畫)。
- (二)參考網頁及資訊依序為:
- 1.教育部全國各級學校災害潛勢管理系統(http://www.ncdr.nat.gov.tw/platform/)
- 2.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颱洪專區網頁( http://www.ndppc.nat.gov.tw/)
- 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資訊網(http://246.swcb.gov.tw/)
- 4.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網(http://fhy.wra.gov.tw/)
- 5.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計畫設定-汛期間淹水潛勢保全計畫可能致災源及歷年災害規模分析等,據以修正計畫。
二、防災教育訓練與建築設施補強:
- (一)幹部訓練:
- 結合汛期前於每年4月份配合學校校務會議、勞工安全衛生會議暨其他定期會報時機,召集災害變中心編組人員,實施「防汛整備會議」,先期研討颱洪準備措施,提升幹部應變素養及救災實務技能,加強校園汛期整備措施。
- (二)全校性防災演練:
每學期開學後,實施複合式防災演練,使全校師生熟悉逃生路線、避難處所,遇突發事故時,臨危不亂緊急應變與通報。
- (三)建築物設施補強:
請各校依照「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建築物自主性安全調查表,檢視置重點於建築防水、排水功能補強。
三、依災害管理(防救) 計畫完成汛期前整備:
每年4月份(汛期前),參考依附件1:各級學校防汛檢核表,全面檢查防汛整備措施,並依附件2:防汛演演計畫,結合校務會議等、聯課活動時機,實施災害防救整備暨全校性防災演練,從計劃面、實務面、行政面核實檢討整備作為,並陳請校長核閱,另繪製校園防災疏散圖張貼宣達,加強防災意識(如範例圖示)。整備階段重要工作如下:
- (一)確實執行校園防災安全檢核,對地下室或低樓層空間之重要設施與器材,進行評估調整或重新配置於二樓以上空間。
- (二)檢整防汛物資器材,依「各縣市水災危險潛勢(易淹水)地區」資訊,加強校內及周邊排水設施疏濬及清淤工作(可協調地方政府清理),並評估加設防水閘門及擋水牆等設施。
- (三)進行幹部應變演練,防汛演練應著重於行政人員之應變處置,學校應研擬假定受災景況,撰擬計畫及演練腳本,進行演練。
四、防汛安全檢查:
- (一)接獲教育部校安中心加強整備通報時,請參考附件3:防汛安全檢查表,進行防汛安全檢查,發現缺失立即改正。
- (二)完成安全檢查後,陳請校長核閱,至校安中心資訊網通報確認。
- (三) 掌握、管制學生戶外活動並至校安中心資訊網填報。
五、天然災害整備系統填報:
- (一)災害來臨前,依本部校安中心通報要求,完成防颱檢查與整備後,儘速至校安中心「表報作業區」-「災害防救類」:完成「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等三項網路通報。
- (二)災害發生後,偕同總務處(搶救組)會勘校園災損狀況,持續填報災損情形。
- (三)持續注意氣象新聞報導,並依學校屬地型態確實掌握可能致災資訊,尤其預警通報掌握參考資訊如下:
- 1.縣市水災危險潛勢保全地區:
- 優先掌握縣市政府劃定水災潛勢保全鄉、鎮、市、區之資訊。
- 2.河川水岸沿線警戒區:
- 注意經濟部水利署「預警通報」-河川水位警戒監測值。
- 3.水庫溢洪警戒區:
- 注意經濟部水利署「預警通報」-水庫洩洪警戒通報。
- 4.偏遠山地降雨集水區:
- 注意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監測、中央氣象局地區雨量監測站資訊。
- 5.鄰近海岸降雨?流區:
- 注意中央氣象局地區雨量監測站資訊。
- 6.都會防汛(洪)淹水潛勢區:
- 注意縣市政府水利局(處)疏散避難公告資訊。
- 1.縣市水災危險潛勢保全地區:
六、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課:
與地方應變中心保持密切聯繫,注意停班停課訊息,發布前利用課堂加強防災宣導與演練,發布後儘速通知家長、疏散學生返家。停課狀況處置如下:
- (一)上學前:
地方政府於深夜或上課前數小時,始發佈停止上課通知時,立即以學校簡訊系統、網頁、班級緊急連絡網等方式告知同學及家長。並於上課前1小時,在校門口管制交通,告知同學及家長停課通知。
- (二)上課期間:
課間接獲停課通知時,立即護送學生平安返家或通知家長接返。學生居住地已淹水或交通受阻或因故無法返家者,應妥予安置及照應,並與家長確保聯繫。
- (三)假日期間:
休放假期間接獲停課通知時,可透過電子媒體跑馬燈、簡訊系統及學校網頁,傳送停課訊息通知同學及家長;並持續注意颱風或豪大雨特報,如地方政府翌日持續發布停課,應派員協助交通指揮,引導家長及學生平安返家。
- (四)若僅發佈停止上課照常上班時,學校行政人員仍應到校加強防災整備。
-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視需要提升甲類值勤,國中小學可增加留值應變人員。
七、臨災戒備與應變:
- (一)與地方政府應變中心保持聯繫,加強安全戒備意識提升,密切掌握停課訊息、水情動態資訊與相關救災資源,預採撤離、疏散作為。
- (二)考量地區特性,提升為甲類值勤(國中小學規劃留值應變人員)。
- (三)加強校園內及周邊災情巡視與通報,注意學生與值勤人員安全。
- (四)累積降雨量資訊掌握:
汛期間對各類型天然災害處置,應以維護生命安全為先,於災害來臨前,須強化預警通報耳目,蒐整防災資訊措施,尤其「累積降雨量」為研判「淹水警戒」、「土石流警戒」、「河川警戒水位」、「土石流警戒」訊息發布之關鍵因素,提供各校於災情尚未擴大前,預採「停班停課」、「疏散避難」措施,做好預警管控降低校園災損,各校可至下列網頁擷取降雨量資訊:
- 1.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網頁-颱洪專區-「疏散撤離」-瞭解地方政府發佈,瞭解颱風警報資訊。
- 2.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網頁-颱洪專區-預警通報-「累積雨量」-瞭解每日、時累積雨量、各縣市最大值、區域雨量等資訊。
- 3.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網-水情資訊-「警戒資訊」-瞭解全國各縣市淹水、河川、水庫警戒、枯旱警戒發佈情形。
- 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災網-「防災行動網」-透過手機內建WAP瀏覽器連結,掌握縣市降雨資訊、土石流免費簡訊通知。
- 5.運用1999市民當家熱線服務網、1991內政部消防署報平安平台等,隨時掌握最新災情動態、個人安全訊息發布等。
八、災害區分:
- (一)學校受災尚無需緊急救援時:
- 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實施通報,適時檢討修正防災計畫。
- (二)學校周邊受災或有受災之虞:
- 學校應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動員應變編組人力、機具,實施校園自主防災(救),並研討可行疏散、撤離措施,如災情有擴大之虞,無法獨立救災時,應召開緊急應變會議,研判校園可能受災狀況及受災後校園復課、就學安置等方案,設想緊急應變作為。疏散避難及復學安置說明如下:
- 1.疏散避難:
- (1)學生仍在校內:
- 以學生安全為優先,得自行宣布停課。派員管制交通動線,學生離校時提醒隨身攜帶「家庭防災卡」,不克返家者妥予安置並連繫家長,同時向主管機關報備。
- (2)學生己返家或休放假期間:
- 利用學校網路、班級緊急聯絡網、1999市民當家熱線服務網等,通知停課訊息,並強化校園防災事宜。
- 2.復課、就學安置:
- (1)原校復學:
- 校園無受災或災損復原在安全管控範圍內,可恢復上課者,應利用各項聯繫管道將復課資訊公布週知。
- (2)易地就學安置:
- 當學校受災狀況嚴重,無法於上課(開學)前完成復原時,應通報縣市教育局處及本部校安中心,儘速安排鄰近學區安置就學,並視個案情況協助申請急難救助;另考量區域性災情短期內無法復課者,則通報檢討跨學區易地就學安置,維護學生受教權。
- (三)學校受災需要緊急救援時:
- 緊急救援通報依「求援」、「待援」、「救援」程序逐級回報,優先通報119及地方災害應變中心,爭取救災資源協助應變處置,倘消防單位因災情擴大無法立即馳援,則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或縣(市)聯絡處協助救援。 (附件4:緊急救援通報流程圖)。 其他災(傷)害處理如下:
- 1.學生仍在校內:
- (1)人員受傷:
- 立即包紮、固定、止血,傷勢嚴重須緊急送醫時,即通報119,若消防救護車因交通受阻無法抵達,則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俾利協調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救援。
- (2)校舍受損:
- 在安全前提下搶救器材、設備,清查受損情形,照相存證並通報本部校安中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另召開應變小組會議,決定停(復)課及復原事宜。
- (3)校外聯絡道路中斷:
- 將災情通報119、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校安中心,同時召開應變小組會議,決定停(復)課及強化防災事宜。
- 2.學生離校無法返家:
- 接獲學生於返家路途中受困訊息,由「避難引導組」聯繫專車公司瞭解受困位置,優先向119請求救難支援,如地區災害過大,119無法及時馳援,再向地方災害應變中心、○○縣市聯絡處通報,儘速聯繫國軍及鄰近鄉鎮救災兵力,協助運送撤離至鄰近「災民收容處所」,並通報本部校安中心。
九、進行校安通報作業:
- 學校應於防汛器材整備時,檢討備用替代通訊設備,校安通報於網路暢通時,優先向本部校安中心通報,網路通報作業中斷時,再以備用通訊(手機、電話)迅速通報。
十、校園復原申請人力機具流程:
- (一)掌握後續災損清查作業與通報情形,評估災損及學校復原能力,自行辦理結案或向地方災害應變中心、聯絡處等通報,申請人力或機具到校支援協助復原。
- (二)如未獲足夠救災支援,應再向地方應變中心提出不足需求,或通報本部校安中心,協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調度救災資源,儘速清理校園,並完成校安續報及復課準備。
- 附件5:校園復原申請人力機具流程圖。
- (三)實施全面性消毒及清潔作業。
- (四)調查受災學生,提供必要之協助與慰助申請事宜。
十一、進行災損填報、復原與檢討修正校園災害管理計畫:
- (一)由災害應變「搶救組」、「安全維護組」及「通報組」偕同持續清查校園受災情形完成災損通報。
- (二)完成復原後,應檢討分析校園潛勢與災損現況差異,據以修正校園災害管理實施計畫逐項改善。
fire
火災
防災趨勢圖
- 地震趨勢圖
- 地震帶
- 水災趨勢圖
propaganda-Disaster-Prevention
防災宣導教學
2016-0828-小ㄧ新生輔導日(含家長)之防災教育教學
各類緊急電話
災害防治與面對
日本防災
- 災情報導:
- 提供生命安全優先引導,及時疏散方式。
- 直播及時訊息,過時災情少報導。
緊急避難
- 地震包:(至少2份)
- 水(三日分)、乾糧(三日分)、手電筒、電池、身分證(影本)、錢(約3000-10000)、哨子、雨具
- 藥品、通信設備、打火機、繩索、鐵鎚、衣服、鞋、口罩、
- 急救包:
- 雷同於地震包。
- 蒸餾水、消毒藥片、清潔刀片、紗布、、
disaster-prevention-tn
臺南市防災教育入口網
校安手冊22項檢核表
校安手冊22項檢核表及校園安全檢核表(7786號填報)-2017-0713
說明:
一、請各校(含分校)賡續辦理執行「校安手冊22項檢核表」及「校園安全檢核表」做好安全檢核,並請於106年8月7日前上傳。
二、倘各校於學期中辦理各項修繕、補強或整建工程,請各校務必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師生權益:(一)向家長及師生妥善溝通說明。(二)應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三)妥善因應處理施工噪音。
- (1) 2-1校園建築管理檢核表.doc
- (2) 2-2消防安全管理要領檢核表.doc
- (3) 2-3水電設備管理檢核表.doc
- (4) 2-4天然災害管理檢核表.doc
- (5) 2-5運動遊戲器材管理檢核表.doc
- (6) 2-6-1一般專科教室安全檢核表.doc
- (7) 2-6-2電腦資訊教室安全檢核表.doc
- (8) 2-6-3學校公共場所安全檢核表.doc
- (9) 2-6-4各科實驗教室安全檢核表.doc
- (10) 3-1一般教學安全管理自我檢視表.doc
- (11) 3-2實驗安全管理檢核表.doc
- (12) 3-3游泳安全管理檢核表.doc
- (13) 3-4-1校外教學安全檢核表.doc
- (14) 3-4-2車輛安全檢查表.doc
- (15) 3-5-1嬉戲安全檢視表.doc
- (16) 3-5-2運動傷害防治安全檢視表.doc
- (17) 3-6交通安全管理檢核表.doc
- (18) 3-7飲食衛生管理檢核表.doc
- (19) 3-8校園公共衛生管理檢核表.doc
- (20) 3-9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檢核表.doc
- (21) 3-10校園暴力、霸凌及藥物濫用防制管理檢核表.doc
- (22) 3-11校園門禁管理檢核表.doc
- (23) 1-1校安手冊之22項檢核表格執行查驗表.xls
- (24) 1-2校舍安全檢核小組執掌表.doc
- (25) 1-3校園安全檢核表.docx
- (26) 1-4校園安全檢查後續缺失改善調查表.docx
Disaster-Prevention-Center
1991-use
消防署1991留言平台
內政部消防署1991留言平台之使用說明與校園防災教育之宣導
如下方圖示
1991報平安手冊
- 內政部1991報平安說明手冊